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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香港一日》的第676期
《蘋果日報》高管提堂 保釋被拒
香港警務處國安處前日拘捕5名《蘋果日報》高層,其中“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日(19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法官批將案件押后至8月13日下午2時半再訊,以等候警方作進一步調查,當中包括需檢驗早前檢取的40臺計算機及16個服務器,同時拒絕張劍虹及羅偉光二人保釋申請。
張劍虹和羅偉光申請保釋,兩人的代表律師提出,兩人會辭去有關“壹傳媒”或《蘋果日報》的所有職務,不直接或不間接參與“壹傳媒”或《蘋果日報》或其他媒體的職務。張劍虹的代表律師提出,以300萬港元現金擔保、人事擔保50萬港元、交出所有旅游證件、不直接或不間接與外國官員及議員有聯系、不參與訪談或發表公開言論、不在任何社交媒體發表言論等;羅偉光的代表律師提出,以10至20萬港元現金擔保、10萬港元人事擔保及愿意接受禁足令。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后, 表示不認為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拒絕二人保釋申請。
張劍虹代表律師提出的保釋條件,與去年底黎智英短暫獲準保釋時的條件有相似之處,包括保釋金、擔保金、交出旅游證件、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外國政府官員聯系、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訪問等,但上次黎智英獲準保釋后, “攬炒派”人士趨之若鶩,每天會面排滿,后黎智英被判即刻還押。這次張劍虹方只是提出類似的條件,很難讓人相信他不會成為“黎智英第二”,保釋被拒絕當然也是情理之中。
新聞自由不是危害國安的“擋箭牌”
事實上,《蘋果日報》高層被捕消息出來后,《蘋果日報》就立刻將高層依法被捕一事,與“新聞自由”掛鉤,出版社高掛每天加印的份數,在“連登”等社交平臺催領報紙,把支持違法者的行為扭曲成爭取“新聞自由”。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得很明白,他(19日)在電臺節目中表示, 這次事件與新聞傳播、報道及自由,并無直接關系。 湯家驊指出,這次被捕的是5名高層,而非《蘋果日報》董事,因此相信被控犯罪的不是《蘋果日報》本身,不過最終仍要看呈堂的控罪書列出的指控內容。他強調,如明知有關文章的本質是希望外國制裁香港,并為了達至有關目的而分享文章,就構成刑事犯罪行為,并毋須證實有關人士有與外國人士串謀。
實際上,自2019年以來,《蘋果日報》發表了數十篇呼吁制裁香港特區乃至整個中國的文章,有中文亦有英文,正如警方所指出,有強烈證據顯示相關文章是整個串謀計劃的組成部分。 違反國安法鐵證如山,被捕者咎由自取。
一有管理者違法,《蘋果日報》就趁機兜售報紙也不是第一次。去年8月,黎智英被捕,“壹傳媒”股票就被瘋炒,一度瘋漲至三倍以上。被欺騙購買股票的市民不知道的是,“壹傳媒”早在2013年4月就開始跌入1港元以內,成為“毫股”(股價長期低于1港元)。股價反應的是該集團的經營狀況,即2013年以來營業收入連續下滑,扣非歸母凈利潤(扣除非經營性損益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也從2016年起為負值。之后七年,該股更是逐步跌掉超過90%市值,幾乎再未漲上1港元。 這波操作的結果就是轉嫁虧損而已,受益的只有“壹傳媒”的持份者。
在香港這樣的法治社會,疑犯被捕后第一反應不是走法律程序,而是煽動民意以期將民粹置于法治之上,《蘋果日報》這樣的做法顯然是因為自己理虧。《大公報》發表題為《新聞自由不是危害國安的“擋箭牌”》的社評就指出,警方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行動,得到了香港社會的堅定支持。事件亦說明,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之上,新聞自由也不是危害國安的“擋箭牌”,只要違法,就一定會受到法律嚴懲。
社論強調,違法就要承擔后果,但“攬炒派”及外部勢力又拿“新聞自由”說事,無端指摘警方打壓“新聞自由”,這根本是顛倒是非,混淆視聽。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但任何權利都不是沒有邊界,都不能突破國家安全底線,這是有關國際公約和各國法律規定的通例。 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傳媒機構也不能有例外。
社論指出,不管“攬炒派”殘余勢力如何“嘴硬”,也不管外部勢力如何說三道四,都改變不了香港國安法已經落實、香港進入“愛國者治港”新時代的政治現實。“攬炒派”勢力分崩離析,《蘋果日報》的表面鎮定卻掩不住內部慌作一團,高層更是惶惶不可終日,部分人已經出走,部分人一早賣樓作“狡兔三窟”之計。那些仍在為“亂港”喉舌工作的人需要認真思考一下自己的前途,繼續執迷不悟,最終必然充當犧牲品。
市民爭相取閱《毒蘋果漢奸黎劣行錄》特刊
香港《文匯報》制作《罪無可恕——毒蘋果漢奸黎劣行錄》特刊,揭批黎智英創辦和控制《蘋果日報》禍港26年行徑,今日(19日)在香港數十個派發點,隨《大公報》、香港《文匯報》附送。香港市民爭相取閱,一度排起長隊。
特刊從勾結外力、煽暴亂港、黑金輸送、造假新聞、逢中必反、推動“港獨”、荼毒青年、毫無操守等方面揭露《蘋果日報》、黎智英之流多年劣行。特刊指,《蘋果日報》在香港創刊26年,亦禍港26年,不僅敗壞社會風氣,亦是反中亂港、違法“攬炒”輿論平臺,被市民怒斥為“毒蘋果”。長期扮演外部勢力的代理人和香港“攬炒派”“共主”的黎智英本人,和那些打著“新聞自由”的旗號在香港興風作浪的人,必將受到法律公正而嚴厲的制裁。
不少市民對特刊的派送感到驚訝和高興。市民鄧先生說:“停咗幾個月,終于又見《大公》街派返嚟!”他又問是否會一直有報派?得知特刊還會于周一出版的《香港仔》隨報附送,鄧先生表示周一還會再來排隊取報。
市民林女士對文匯特刊揭“毒果”和“肥佬黎”的劣行表示支持,她痛斥《蘋果日報》勾結外國勢力,搞衰香港,現時是惡有惡報!朱女士說,她特別痛恨“黑暴”和“港獨”勢力對青少年的毒害,期待在國安法的守護下,香港以后有太平!
市民葉先生亦對文匯特刊集中揭露蘋果和“肥佬黎”的惡行,表示十分認同和支持。他又說,對昨天《蘋果日報》的“瘋賣”感到詫異,認為香港暗地里還是有不少“黃絲”勢力,認為雖有了國安法,但政府和建制陣營對“黑暗”勢力不可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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