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內鬼!129名港府公務員拒絕宣誓效忠,將被勒令辭職!丨香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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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香港一日》的第616期

129名香港公務員拒絕宣誓效忠,25人已辭職

香港特區政府自去年起,要求全體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周一,港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在立法會就此事介紹最新情況指,截至今年3月底,新加入的公務員中約有6500人簽署效忠聲明;而去年7月1日前入職的約17萬在任公務員中,“大部分已簽署聲明”, 但截至4月1日,仍有129人不予理會或拒絕宣誓效忠。

聶德權稱,該129人中大部分為文職人員,少數為紀律部隊成員,其中25人目前已經辭職。他強調,港府會繼續跟進其余拒絕宣誓效忠者,“他們可被勒令辭職,相信會在數個月內得到處理”。

當天,港府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表示, 所有拒絕簽署效忠聲明的公務員,除了少數正在放無薪假的人士之外,其余已經悉數停職。

聶德權在回復立法會質詢時指,已向該129人所屬的部門去信要求解釋,部分已收到回覆。他表示,若未能提供合理解釋,當局會“嚴重質疑有關公務員是否愿意承擔公務員的基本責任及是否適合留任”。

至于拒絕宣誓效忠的公務員中有多少外籍人士,聶德權回應道, 印象中未有“非華裔人士”,“但詳細資料暫不便透露”。 還有議員質詢,若公務員無法盡忠職守,“政府是否要為他們提供退休金”?對此,聶德權未有直接回應,而是強調新公務員不簽署聲明則不會獲聘, 現職公務員不簽署則將被視為不適宜繼續任職,會被終止聘用, “勒令離開公務員隊伍”。

此外,有議員質詢日后會否有有機制“監察公務員是否符合標準”,聶德權表示,“一向有機制跟進”,在宣誓后繼續留意公務員是否存在違反宣誓或者是整體上反對政府的行為等。

聶德權強調,擔任港府的公務員就要盡忠職守,支持政府施政, 即使在非工作場合也不應該說一些“不符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話”。

2020年12月18日

港府高級公務員在特首林鄭月娥見證下宣誓

不敢申明持BNO、外國籍者 沒資格參選選舉委員會

周一,香港立法會就《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召開第二次會議,期間有議員問及,日后選舉委員會的參選人士,是否需要在提交資料時, 申明自己是否擁有BNO、外國護照或者是居留權?

根據有關規定,包括選舉委員會委員在內的香港公權力者,一方面需要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另一方面卻無需公開是否擁有BNO、外國護照或居留權,兩方面或存在利益沖突。尤其是BNO,當前在香港社會高度敏感,某種意義上幾乎被視為等同于“居英權”, 很難保障持有人在相關利益抉擇上,絕對忠于香港和特區政府。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當天在立法會上要求,對于選舉委員會如此重要的公職,無論是選舉產生還是當然委員,都必須提交聲明公開自己是否擁有BNO、外國護照或居留權。

港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回應道,由于參選選委會委員沒有國籍上的要求, 因此聲明之中“也不作相關要求”。 但鄧忍光表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調查之中,或涉及外國護照等相關資料,具體則需要另作了解。

對此,麥美娟表示不滿。她強調,問題不在于選委會的參選資格問題,而是作出一份聲明,申明此人是否持有外國護照,“尤其是BNO”。麥美娟表示,即使當前沒有相關法例,也應作相關處理,根本問題在于“是否應公開”。

“如果你要參選,在香港擔任公職,連自己是否持有別的地方的護照都不敢講,這樣就沒有資格參選!”

麥美娟又表示,公職人員的某些資料就是應該為社會所知曉的,與其被人起底,不如自己講出來。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也支持道, 外國國籍、居留權以及BNO不應是所謂的隱私。 他表示,選委會屬于至關重要的公職,即使法律上未做要求,也必須要公開參選人是否持有外國國籍、居留權或是BNO等,“尤其如在一些需要投票的界別中,這將是選民投票的重要依據”。

2021年1月31日起

特區政府不再承認BNO作為旅行證件及身份證明

《人民日報》痛斥港大學生會抹黑國安教育

央媒《人民日報》今日(19日)發文,點名批評香港大學學生會抹黑國安教育,已到了非管不可的時候。文章指,港大學生會日前發表公開信,抹黑港大推行國安教育課程是“斷送院校自主”、“愧對學士先賢”,批評是挑釁、抹黑“一國兩制”和破壞憲制秩序,形容港大學生會以往在刊物《學苑》雜志刊登“港獨”文章,又舉辦美化黑暴的畫展,在反中亂港的邪路上早已劣跡斑斑,質疑他們不是學生,而是藏匿在校園中的暴徒。

文章又不點名提到港大學生會會長葉芷琳,有人形容她是“周庭第二”,但文章警告:“看看正在服刑的周庭就該知道: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等待反中亂港分子的只有監牢和手銬。我們也正告隱藏在校園中的亂港分子:玩火者必自焚。”

港大學生會會長葉芷琳

文章還措辭嚴厲地指出,誤入歧途的香港教育,必須經歷一場大刀闊斧的改革。這就需要固本培元,建立健全與“一國兩制”相適應的教育體系,培養年輕一代對國家民族的認同;這也需要猛藥去疴,去除象牙塔中的“惡瘤”,讓毒教師、毒學生會失去存身之所,還校園以安寧,還香港以希望。

香港時事評論員馮煒光認為,《人民日報》的用詞“毒瘤”、 “非管不可”是非常重的,港大學生會確實有非常明顯的“港獨”傾向,不斷做各種事情去挑戰法律的底線、紅線,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

王振民:投資者不怕國安法,只怕立法后香港還不安定

近日,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在回應所謂“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或導致投資者流失”的憂慮時指,投資者不怕國安法,只怕有了國安法后香港還不安定。王振民強調,資本是最誠實的,“哪個地方穩定投資者才會去哪里”。

王振民表示,中央政府針對香港亂象開出藥方,無論是制定國安法,還是完善選舉制度,都是體現香港已回歸祖國、由國家行使主權和治權的事實。香港的事情不由外國決定,也不能由哪個外國所支持的人在香港掌權,“否則香港等于沒收回來,或者收回來后又得而復失,故中央絕不允許香港被外部勢力控制”。

王振民繼而指出,中央果斷出手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實際上是挽救了香港,挽救了“一國兩制”。

他表示,香港問題要跳出來從國際和國內兩個大局看才行。首先,去年及今年兩會在會期縮短時間的情況下,仍納入香港議程,足見香港對國家的“重要性”。其次,美國對華政策的改變,包括當前對港政策的重大變化,體現美國企圖利用香港來阻止中國發展,中央對此自然絕不容許。

曾任職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的王振民強調

投資者不怕國安法,只怕立法后香港還不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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