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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3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修訂后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與附件二,為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推出“觀香江”專欄,多位上觀新聞特派香港報道組成員,結合親身經歷及香港由亂及治全過程,談體會與感悟。
此文為第五篇。
今天的香港已不是昨天的香港,今天的香港還是昨天的香港。
那么,今天的香港反對派,還能是昨天的香港反對派嗎?
一
上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修訂后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與附件二,對特區行政長官與立法會議員產生辦法進行修訂,對選舉委員會擴容及立法會議員人數調整作出規定。
附件一中,擴大選委會規模并對其增加賦權。一方面,名稱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改為選舉委員會,除繼續提名并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外,還被賦予兩項重要職能——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及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
另一方面,選委會人數由1200人增至1500人,原先四大界別增至五大界別,將“港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界”單列為第五界別。
通過“做增量、調結構”的方式,“強化選委會中的國家利益代表,利于選委會履職中作出符合國家和香港利益的選擇。”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說。
此外,在附件二中,明確立法會議員人數由每屆70人增至90人,其中,選委會選舉產生40人,功能團體選舉產生30人,分區直接選舉產生20人。修訂后的附件一“地區組織代表”界別中不再有區議會議員,附件二取消立法會中區議會(一)、區議會(二)席位。
直選數量減少是不是“民主倒退”?前特首梁振英認為,“ 民主最重要的是廣泛代表性”——選委會代表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功能團體代表行業界別利益,分區直選產生議員代表地區的利益。三者權重不同。
至于取消區議會在選委會和立法會中席位,這是因為被反對派把持的區議會已嚴重偏離“非政權性區域組織”定位。這樣既能確保反中亂港分子“出局”,也能幫助區議會重回正軌。
外界有理由相信, 調整后的立法會更有可能形成穩定支持特首施政的多數力量,促進行政與立法運作順暢,維護落實行政主導制。
二
附件一與附件二中,還有不少值得關注之處:
比如,附件一列明,選舉委員會設召集人制度,負責必要時召集選舉委員會會議。總召集人由擔任國家領導職務的選舉委員會委員擔任。
這不僅明確選委會的工作模式,更明確總召集人的任職資格——擔任國家領導職務的港人。也就是說,包括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擔任領導職務的港籍人士,都有機會被賦予新的職責與權力。
比如,附件一列明,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機制,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并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和行政長官候選人的資格。通過設置事前“安全閥”,阻斷反中亂港分子通過選舉進入管治團隊的可能性,確保特區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
這條中還列明,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審查意見書作出的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和行政長官候選人資格確認的決定,不得提起訴訟。 很顯然,這條是基于香港存在的司法漏洞而制定的。
再比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在接受專訪時表示,新修訂的附件一和附件二明確規定,原附件一和附件二及有關修正案不再施行。據此規定,原附件所規定的政改“五步曲”程序不再適用。“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立法會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的修改權。”
也就是說,中央掌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主導權,以及擁有對香港的全面管制權。 修訂后的行政長官與立法會議員產生辦法,會讓“愛國者治港”原則得以充分落實,未來香港政局大有可期。
三
那么,香港政壇的反對派何去何從呢?可以細讀中央有關方面3次表態——
2020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落地后,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表示:
制定香港國安法絕對不是把香港的反對派陣營或者泛民主派陣營作為一個“假想敵”。 制定這部法律就是要聚焦打擊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而不是整個反對派陣營。資本主義社會也有資本主義社會的政治游戲規則,也有底線。所以大家都要遵守規則,都不能突破底線。
今年2月22日,全國人大審議相關涉港決議前,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表示:
我們強調“愛國者治港”,絕不是要搞“清一色”。香港絕大多數市民素有愛國愛港的傳統,“愛國者”的范圍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也是廣泛的。 香港中西文化交融,社會多樣多元,一部分市民由于長期生活在香港這樣的資本主義社會,對國家、對內地了解不多,甚至對國家、對內地存在各種成見和偏見。對這些人的取態,中央是理解和包容的,也堅信他們會繼續秉承愛國愛港立場,與反中亂港分子劃清界限,積極參與香港治理。
2021年3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的附件一與附件二后,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表示:
我們強調“愛國者治港”,絕不是搞“清一色”和“一言堂”, 絕不是說不能對特區政府的施政提出不同甚至反對的意見。任何有意愿參選的人士,只要符合愛國者標準,獲得足夠提名和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對其資格的確認,都可以參選并依法當選。香港將繼續保持多元包容的政治文化。
也就是說,
——整個反對派陣營或泛民主派陣營,不是香港國安法的“假想敵”與“打擊對象”;
——反對派陣營不等于反中亂港分子,在劃清界限后依然可以積極參與香港治理;
——“愛國者”范圍廣泛,對于部分港人對國家、對內地有成見與偏見,中央態度是理解和包容;
——任何有意愿參選的香港人士,只要符合愛國者標準,都可以參選并當選;
——“愛國者治港”不等于“清一色”和“一言堂”,政界人士可以對特區政府施政提出不同甚至反對意見。
一言蔽之, 對于反中亂港分子,香港管治架構中不會再有其立足之地;但對整個反對派或者說泛民主派陣營而言,香港治理體系中依然有其存在空間。香港將繼續保持多元包容的政治文化。
四
變是為了更好的不變。最明顯的例子是,香港“雙普選”目標仍是基本法明文規定,仍是香港政制發展方向和目標。
是其是,非其非。 對于反對派而言,要在香港之“變”中發現保持自身“不變”的可能,為保持自身“不變”而主動推動自身之“變”。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隨著《香港國安法》與完善選舉制度先后落地,社會亂象漸止,香港主要矛盾也在“變”——原來是斗爭,今后是建設;原來聚焦解決政治問題,今后聚焦突破發展瓶頸;原來是與反中亂港分子較量,今后是為700萬市民謀幸福。
這其中,一定會有反對派施展拳腳的空間。
這需要反對派的“變”。去年11月12日,也就是反對派議員宣布所謂“總辭”后, 中聯辦發言人提到西方政治學概念“忠誠的反對派”——持不同政見的政治參與者需要效忠于現行憲政體制,可提出建設性的批評意見,但絕不允許存有背叛國家的行為。
中聯辦發言人還表示,反對派一直能夠通過合法途徑,成為立法會等特區政權機構的一分子。相信這條如今依然有效。但大前提是,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 不會搞“清一色”與“一言堂”,同樣也不容許“變色龍”與“兩面人”。
2019年10月曾在港中大崇基學院信和樓采訪劉兆佳先生。當時,屋外正是香港街頭黑暴最猖狂之時,屋內這位特區政府智囊、曾經的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仍然樂觀。
他說, 這場動蕩告訴了我們,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哪些事情做了有成功的機會,哪些事情永遠不可能成功。大家要回歸政治現實,不要再把時間與精力浪費在無法成功的事情上,也不要強求一些不可能拿到的東西。
“在經歷過仇恨、激情、恐懼、擔憂,重回平靜狀態后,我們更應該謀求香港發展之路,幫助重新回到繁榮穩定的法治軌道上來。”
“回歸政治現實,共謀香港發展之路。”這是說給香港社會聽的,更是說給反對派聽的。
欄目主編:洪俊杰 文字編輯:洪俊杰
來源:作者:洪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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