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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環球網
【環球網報道見習記者 康博浩】據香港“東網”6月1日消息,壹傳媒發公告稱,收到香港國家安全處的信函,確認大股東黎智英不得直接或間接行使其所持公司任何股份的投票權,惟獲得香港保安局局長授予的許可除外。
香港“東網”報道截圖
據報道,該公司稱,黎智英擁有約18.78億港元股股份的權益,相當于已發行股份總數約71.26%。公司剩余股份,即占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8.74%的持有人,仍可繼續在公司股東大會上行使各自的投票權(除上市規則另有規定須放棄投票外)。因此,公司預期股東大會及決議案將繼續根據組織章程細則,以及香港適用規則和法律妥善召開及表決。
黎智英。圖自香港“東網”
5月14日,香港保安局局長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股份代號︰282)的股份,以及其擁有的三間公司于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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