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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個月,有著「東方不敗」之稱的臺灣歌壇天后張清芳宣布了與投資教父宋學仁離婚的消息,結束了這段維持了15年時間的豪門婚姻。 在消息曝出後,大家都對此議論紛紛,非常好奇二人的離婚原因到底是什麼。
不過對於離婚的原因,張清芳沒有過多回應,她只是表明了「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所以才會選擇分開,至於更多的原因,張清芳並不想過多談及。 所以從當時張清芳的回應來看,很多人都會認為二人應該是一致達成這個決定的,而沒想到的是如今卻傳出二人的離婚是張清芳主動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告的,同時二人的真實離婚原因也被曝光了出來。
據臺灣方面的媒體報道,張清芳和宋學仁並不是像大家所想的那樣是協議離婚,在這背後其實是張清芳主動告進法院的,同時二人也已經出庭了,在法官的調解下正式離婚,並且在法庭上二人也達成財產分配共識。 據悉,經法官的調解後,張清芳一共可分得宋學仁約16億新臺幣財產 (約2.3億令吉),而這其中就包括了 約1.8億令吉現金以及股票,同時還有一棟價值4340萬元新臺幣的豪宅。
此消息曝光後,網友們都紛紛表示很佩服張清芳,因為張清芳僅僅花了半天的時間與對方調解離婚,只花費了500(約73令吉)調解費就得到了宋學仁約16億(2.3億令吉)的財產。 而至於二人的離婚原因,其實就不是先前張清芳向大家所講的「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據知情人士透露,二人的真實離婚原因其實是「在婚姻中失去了自我,成為了家庭局外人」。
在這段婚姻中,原本張清芳是打算為了兒子繼續忍耐,但如今隨著兒子慢慢長大,近年來的兒子也經常在國外,而丈夫也沒有時間可以陪伴她,所以張清芳覺得這樣還不如離婚,從而才有了想要結束這段維持15年時間婚姻的想法。 其實說實話,張清芳的這個決定也是可以理解的,之前的自己是為了兒子而選擇繼續忍耐,現在兒子大了,不在自己身邊,自己也沒必要再委屈自己繼續在這個局面下生活。
與此同時,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張清芳的這種情況也是非常常見的,畢竟二人之間如果出現了解決不了的問題,倒不如趁早選擇離開,對彼此都是一個好的決定。 而回顧張清芳與宋學仁的感情,在2002年張清芳是經朋友介紹而與對方認識的,從那之後二人就開始交往。在2004年,二人在一家度假中心低調地舉行了訂婚宴,在同年10月23日,二人在香港註冊結婚。在2005年12月11日,張清芳為宋學仁誕下了一名男嬰,在2007年二人再添第二個愛的結晶。 而如今,二人的這段婚姻也走向了結束,這背後的無奈或許只有張清芳自己知道,最後不管怎樣,我們也希望離婚後的張清芳可以好好生活,天天保持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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