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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老母親過世后,留下一套房產,金家有兩兄弟,最近為了房子的事情吵起來了,弟弟是擁有房子的產權,哥哥是住在房子里。弟弟想把房子收回來,給自己女兒結婚當婚房用,哥哥一聽要我搬出去,當時就不愿意了,耍起無賴。
弟弟告訴我們,哥哥離婚后,就一直住在母親給我的房子里,一直住著不想走了。我媽媽在1996年的時候就寫了遺囑,房子產權歸我,沒過兩年,哥哥離婚沒地方住,就直接住到了這里,他原來有房子的,全部給了前妻,現在霸占起我的房子來了,哥哥是知道房子過戶給我的。
哥哥說,我不知道這件事,以前老媽告訴我不要跟弟弟吵,弟弟不會狠心把你趕出去的,住到你死為止。我們了解到金家兩兄弟的主要矛盾就是這套房子,目前這套房子的產權在弟弟手里,2013年老母親去世后,一直是金家老大獨自在居住使用,如今老小因為家里的原因,希望可以收回這套房子,但是老大卻不愿意了。
弟弟說,我公租房都給他申請好了,所有的設施都安裝好了,當時他同意去,現在反悔不想去了,我有遺囑的。哥哥表示,這個遺囑我沒有簽字,不算,之前我也照顧了我媽三年,這個房子我要住到死后才給你們。弟媳婦告訴我們,她們已經對哥哥夠意思了,當初讓他交養老保險,他不交,我們考慮到哥哥以后沒有錢,還是我們出錢給他交的。
哥哥告訴我們,他是這么想的,現在房價這么高,這套房子值一百四十萬,我想拿三分之一,給我45萬一刀切,這套房子就還給你們,雖然沒有道理,關鍵是我吃藥看病要錢,我心臟不好的,受不了刺激,你要是強行趕我出去,我心臟病會翻的,我倒在地上誰來負責。
我是老實人,如果我不老實,媽媽在世的時候,我就讓她重新寫個遺囑,我媽也會寫的,這個房子還不是大家分,是不是這個意思?我現在伙食費也沒有,我要靠借,你把我趕出去了,我睡馬路邊上啊,這是沒良心的表現。
我們告訴哥哥,你這個養老國家會管的,你還有個兒子成家立業了,你可以靠他,你現在等于是賴著弟弟給你養老。哥哥表示,我又沒有賴著他,只是想他給我點補償,給了我,是死是活是我的事情,我如果到那邊去了,生病死了半個月都沒人知道,在這邊我還能喊人來幫幫我。
那么我一分錢都不要,我看病他們付錢,我們問哥哥憑什么要你弟弟負擔,哥哥說我就是提提要求。真是太賴皮了,你又不是十七八歲的小孩了,你看病要錢,為啥你不首先想到你兒子,偏偏要賴著弟弟,為什么不找你兒子要。哥哥說,我兒子又沒給過我錢,我就是心理不平衡,房子他要獨吞。
我們告訴弟弟,他如果要鉆牛角尖,不要管他,直接走法律途徑。弟媳說,我們不想走這條路,想走可以直接打官司的。面對這個老賴哥哥,弟弟一家表示愿意給予哥哥8萬元補償,哥哥也同意搬出去。對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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