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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蘭畦是我國現代史上一位有一定影響的女革命戰士,是陳毅,廖承志,宋慶齡,何香凝的好友,在民族危亡時刻她同許多優秀中華兒女一道,努力奮頭一生.在抗戰中受蔣中正李濟深委任,任少將指導員.
她在回憶錄里記寫了同新四軍一支隊司令員的戀情:
我和陳毅在一九三七年冬訂過婚,這事新四軍的項英等同志知道,陳毅的父母也知道。但是,以前我一直沒有講。因為考慮到這是我和陳毅之間的私事,他已是在國內外知名的共產黨將帥,怕講出來影響不好。
......
一九三七年底,我在南昌向一些流亡學生報告上海撤退的經過時,忽然見到陳毅來到,我急忙結束報告,走下講臺。十年不見,格外激動,我們緊緊握手,高興得淚花直轉。我跟著他走出學校,一直走到新四軍辦事處——月宮飯店。我急于想知道他經過三大暴動,五次反‘圍剿”,是怎么活出來的。他卻給我大談黨的統戰政策的正確,然后才談到他經歷的種種艱險事情。我也把這十年我的情況告訴了他,并談到了與陳夢云離婚的事。他認為陳夢云雖沒有出賣朋友,但沒照著我們分手時商量的路走,因而贊成我與陳夢云離婚。
這一夜,我們談了很多,很多,傾誠而談,滔滔不絕,時間過得特別快,不覺窗外天色已經大明了。
我與陳毅相識十多年,最初只是朋友和同志關系,沒有想到其他。他在江西打游擊時,很久沒有消息。許多人以為他犧牲廠,因此在南昌突然與他見面重逢,我與他都非常驚喜。這時,我也是共產黨員,與他志同道合,比較了解,談得非常投機,真有說不完的話。我覺得早就應該與他結合在一起。而且,我已經與陳夢云分手,在婚姻上有重新選擇的自由。這樣,我們才訂婚的。對這事,我們雙方都很慎重,很認真。他寫信給他的父母,告訴亍這個決定,并在信中說: “我同她志同道合,同信仰,同工作,在幾個相同的情況下,我們訂了自首之約。”后來,他寫給父母的信,都是通過我轉去的。他一家人對我都很好。
但是,那時我隱蔽了共產黨員的身份,在國民黨羅卓英部隊領導戰地服務團,他是新四軍的領導干部。如果我與他正式結婚,就會暴露身份,不能再堅持在國民黨部隊作戰地服務團的抗日工作,項英對我說, “要維持戰地服務團的工作,這可以增強抗日力量,促進統一戰線工作的發展。”因為當時類似這樣的戰’地服務團有好幾個,都陸續辦垮了,只有我們這個服務團堅持下來,很有名氣,受到社會上的重視。這時,新四軍在名義上是配屬于羅卓英的第十九集團軍的,從統戰關系考慮,我也不能離開羅卓英部去新四軍工作。經過項英的說服,為了抗日,為了工作需要,我們只好暫且犧牲個人幸福,決定各回各的工作單位,待抗戰勝利再說。
最初,我與陳毅住地相距較近,我知道他經濟困難,常資助他買鞋襪及生活費用。
后來,陳毅去皖南,他給我寫信說: “馬革裹尸是壯烈的犧牲,從容就義是沉默的犧牲,劃1為革命犧牲個人的幸福,是最偉大的犧牲。為了革命,我們就吃這杯苦酒。假如我們三年不能結合,就各人自由,互不干涉。”為了革命,我們只能作這樣的決定。
分別后,當時的環境通信很困難。皖南事變后,我很擔心陳毅他們的安全。不過,我知道皖南的群眾基礎好,會支持和掩護他們,1947年,國民黨報紙大肆宣傳陳毅被炸死,在山東開追悼會,由葉劍英料理善后,說得活靈活現的。陳毅的父母很悲傷,我安慰他們,把在成都沙河堡草店子集資辦的農場,約30畝地連同房屋,兩萬元本錢,貢獻給了他父母。并說明,我們都是他們的子女,會關心他們的生活的。
后來聽說陳毅在新四軍已與張茜結婚的事,我為他高興。我是自愿為革命放棄這樁婚事的,心里也就沒有什么委屈。
上海解放后,我遇到一些坎坷,心想陳毅是了解我的,便寫信給陳毅。他沒見我,讓潘漢年跟我談話。我心中覺得很歉然。潘見我時曾說: “陳毅已兒女成群,你還找他干什么?”我聽了很生氣。是否是怕我與他重提舊事,怕張茜有什么想法。或者是他身為市長,不能不顧及某種影響?其實,我對他從沒有提出什么要求。不論他職務高低,我都相信他是一個真正的共產主義者。此后我與他沒有再見面,是很遺憾的。
“文化大革命”中,我看到一篇文章談他的情況,便寫信給他,勸他要冷靜些。我在信上寫的名字是“陳仲弘”,外交部給我退了回來,說是“沒有此人”。
有人知道我與陳毅有過這么一段關系,,說陳毅對不起我,也有人說“是胡蘭畦有政治問題”。我想把這些情況寫清楚,主要是因為當時工作需要,客觀條件使我們不能結合。并不是誰對不起誰,也不是我有什么政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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