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獲準取回護照赴新探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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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8日訊)上訴庭今日批準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暫時取回國際護照的申請,以讓後者能前往新加坡,探訪臨盆在即的女兒諾麗雅娜。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斯里卡馬魯丁為首的三司,今日在控方表明不反對納吉提出的上述申請後,批準後者從10月20日開始取回其國際護照,直至11月22日。

另2名法官分別是拿督拉溫德蘭以及拿督阿布峇卡。

較早前,納吉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在開庭後告知上訴庭三司,說明納吉申請從10月20日取回其國際護照,直至11月22日,以赴新加坡探訪預料將於11月初分娩的女兒。

沙菲宜解釋,納吉之所以申請從10月20日開始取回其國際護照,可讓他更新其護照。

他說,身為巫統北根國會議員的納吉,將於11月2日在國會下議院參與2022年財政預算案辯論環節後,才於11月3日啟程前往新加坡,並需在該國隔離長達10天後,才能於11月14日,與女兒重聚。

「他(納吉)將在11月20日返回吉隆坡,因此他僅有6或7天的時間,陪伴在女兒身邊。」

高庭於2020年7月28日裁決,納吉在他被控涉及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的3項刑事失信、3項洗黑錢及1項濫權控狀罪名成立。

上訴庭於今年4月5日,開始聆審納吉針對高庭的上述裁決和刑罰,提出上訴的案件。

納吉是於2018年7月4日和8月8日,因此案分別被控3項刑事失信、1項濫權及3項洗黑錢罪名的共7項控狀。

由於納吉的護照是在他於2018年7月4日,首次因此案遭提控上庭後交由法庭保管,所以他於上周直接入稟上訴庭,提出暫時取回國際護照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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