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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深坑區一名新手爸爸獨自照顧幼子,當時才2個月大的男嬰因身體不適,不斷哭鬧,讓他心生不耐,竟然抱起男嬰猛搖,導致男嬰腦部受創,妻子買尿布返家發現男嬰臉色發青,趕緊送醫,但最終仍不治身亡。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9月23日,根據《中時新聞網》的報導,陳姓男子初為人父,當時蕭姓妻子出外購買尿布,他獨自照顧出生2個月的男嬰,但男嬰身體不適,不斷哭鬧,讓陳男感到不耐煩,沒有安撫男嬰,反而抱起他用力搖晃,導致發生「嬰兒搖晃癥候群」,蕭女返家後只看到男嬰臉色有異,兩人趕緊將他送醫,男嬰傷勢嚴重,因此同年10月7日被轉院並送進兒童加護病房治療,最終於同年10月21日因頭部外傷引起雙側硬膜下血腫,導致中樞神經休克死亡,蕭女悲痛與丈夫離婚。
男嬰不幸離世後,醫院依兒虐事件通報警方,新北市政府也對陳男與蕭女提起告訴,交由警方依傷害致死及妨害幼童發展罪嫌移送法辦,經過檢方調查,認定男嬰死因是遭陳男不當搖晃頭部,才導致「嬰兒搖晃癥候群」,但檢方認為,陳男不具有故意殺人或凌虐的犯意,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而蕭女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EBC東森健康小教室-嬰兒搖晃癥候群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呼籲,嬰幼兒的頭部比例較大,頸部肌肉發育尚未成熟,若無妥善支撐或過於劇烈搖晃,例如與嬰幼兒進行拋接或旋轉遊戲,很有可能造成嬰兒搖晃癥候群;國民健康署署長王英偉特別提醒家長及主要照顧者,寶寶哭泣是和大人溝通的一種方式,需要家長耐心安撫,絕對不可以劇烈搖晃、旋轉或將寶寶拋到床上。
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曾在2017年提出,嬰兒搖晃癥可能是劇烈搖動嬰兒的肩膀、手臂或腿部所引起的,而劇烈搖晃產生的「甩鞭效應」會讓嬰兒顱內或眼內出血,雖然通常不會有明顯的頭部外傷,但嚴重者會導致死亡。而臺灣兒科醫學會進一步說明,劇烈搖晃嬰兒其實是一種嚴重的身體虐待,常發生在未滿3歲兒童身上,尤其以2個月至4個月大的嬰兒最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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