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將至,這樣獎勵孩子復習更有動力!(老師和家長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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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2月底,距離學校期末考試的時間越來越近了。再怎么任孩子磨蹭、松散的家長都開始沒法淡定了。

“抓緊好好復習,等期末考好了就獎勵你”“如果你這次考了前三名,寒假就帶你出去耍……”你是不是又開始用這些話來督促孩子復習了?

家長在激勵孩子主動學習這件事上總是費勁了心思。定計劃、給承諾,用禮物、用物質刺激孩子,但是效果卻不一定好。甚至有家長提出疑問“獎勵孩子和賄賂孩子有什么區別?”

趁著孩子還有充足的時間準備期末,今天是想好好和家長們聊一聊: 同樣是獎勵孩子,為何在不同的孩子身上,效果卻截然不同。

01

>>>獎勵并不是賄賂

有些家長擔心,獎勵可能降低孩子對事情本身的興趣。然而在諸多研究之后,研究者發現: 如果無論孩子表現如何都給獎勵,獎勵就會削弱孩子的興趣;但如果獎勵與表現好壞有關的話,會讓孩子更加喜歡這個任務,因此獎勵是可以提高孩子內在的興趣的。

然而,在這個過程中,卻有不少家長把“賄賂”當成了“獎勵”來使用。

先看這樣兩個例子:

在商場,一個孩子和父母大吵大鬧,撒潑打滾,父母看上去束手無措。急于擺脫這樣的窘境的他們只好妥協:“如果你不再耍賴了,我就給你買那個玩具”。 這是賄賂。

但是,如果你在進商場之前,和孩子說:“你在購物車上面坐得好好的,不要哭鬧,不要亂踢,如果你能夠做到我就會給你獎勵——回家的路上我們會去逛公園。” 這就是獎勵。

都是父母給孩子某些東西,以改變或修正孩子的行為,賄賂和獎勵似乎難以區分。但本質上賄賂和獎勵絕不相同。

什么是賄賂?往往是被折磨得“彷佛身體被掏空”的父母許諾孩子,如果他們好好表現就答應他們的要求。“絕望”的父母用賄賂換取對孩子的掌控。這會讓年幼的孩子認為,自己表現不好的時候,卻會得到某個獎勵。

而“獎勵”針對的是孩子的正面行為,對孩子來說,這是一種驚喜。“獎勵”或者“正向強化”是教導孩子表現得體的最好策略。獎勵孩子的正確行為,比懲罰他們的不當行為更可取。

賄賂針對的是孩子的消極行為,而獎勵卻是用來鼓勵孩子的正面行為。

02

>>>如何獎勵孩子才是一門學問

如果一定要給“獎勵對孩子有沒有用”這個問題一個答案,答案是肯定的。心理學家斯金納曾經通過不斷的實驗,提出了“操作性條件發射理論”。也就是說, 正向強化或獎勵是在動物或人類身上獲得期望行為的最優手段。

最關鍵的是,你通過怎樣的方式給孩子獎勵。

用什么激勵是后話,關鍵在于“馬上就給”

有這樣一個非常著名的實驗,家長也可以測試一下孩子:

比如今天,你告訴孩子說,今年過年的時候,我會給你一個500塊錢的紅包,但是如果你愿意多等一周,我就給你550元的紅包——這個時候,孩子會想,就多忍一周,還能多獲得50塊錢,感覺不錯啊!反正是一個多月以后的事情,再多等一個星期也沒什么關系,所以他接受了。

但是假如孩子是明天就要過生日,你再對孩子說,如果愿意多等一周,除了本來的500元還將額外給他們50,他們就不太愿意了。因為他們希望“明天”,立刻就能獲得這個滿足感。

所以很多家長常常現在就開始對孩子說:“等你這次期末考試考了第一名,寒假我們就去旅游”“如果你表現好,明年生日我就給你買游戲機”……可是這些較為長遠的承諾對孩子卻沒有太大作用。

他們依然會忍不住先滿足現在的快樂,把學習拖延著,因為反正期末考試還有半個月、一個月,不差這么一兩天。

換句話說,只有把獎勵放在孩子面前,提高當前學習的誘因,孩子才會優先選擇當下努力。

(1)考高分就給獎勵!這種承諾事倍功半

再給大家介紹一個哈佛大學弗萊爾教授曾做過的實驗:

把來自250所小學二年級到中學三年級的大約36000名學生分為兩組,做對比研究。第一組的孩子,獲得了“產出獎勵”,比如考高分、比賽獲得第一名等等才能得到獎勵,另一組孩子,獲得了“投入獎勵”,比如讀完一本書、按時上學、認真做題,就能得到獎勵。

雖然孩子們都愿意為之努力,但是讀書給于獎勵的孩子在成績上會有顯著的提升。而考高分才給獎勵的學生,成績卻完全沒有提高。

其中的關鍵在于,讀完一本書就給你獎勵,對于一個孩子來說行動是非常明確的,只要你看書,只要你做題你就能獲得獎勵,相反,考高分給獎勵,卻沒有告訴孩子怎么樣做的方法。雖然孩子也充滿干勁,但他不知道怎樣做,無從下手。

弗萊爾教授在實驗后進行調查問卷,采訪了“考高分得獎勵”小組的學生,發現幾乎所有孩子對學習的態度,都變成了“我要仔細讀題”“我要認真檢查”等圍繞著考試技巧來進行的反思,而沒有“思考不懂的問題要向老師提問”“上課要認真聽講”“多閱讀”等提升成績的根本原因。

所以,如果你真的想提高孩子的學習動力,對孩子說“期末考高分就給你獎勵”還不如說“讀完一本書就給你獎勵”。這也意味著,獎勵孩子學習后的結果,不如獎勵他們的投入。另外,獎勵的目標參考應該是越具體越好。

(2)讓孩子參與獎勵計劃

對于孩子們來說,獎勵的有效性也取決于獎勵的東西是否能滿足他們。

所以,父母在設立獎勵計劃時,不如多讓孩子參與進獎勵計劃的制定中。

在你和孩子都很平靜的時候,可以這樣和他們談一談:“催你去寫作業,讓我們兩個都很不高興。我經常沒有耐心,而你卻要拖延,有沒有一個能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呢?”

用這樣的方式去了解孩子的想法,比家長一味地去催促效果好得多。

然后,可以問問孩子:“有什么辦法能讓你放學立刻寫作業?有什么辦法能讓你在期末之前好好復習?如果給你獎勵,你希望是什么?”讓他們參與進獎勵計劃的制定,給他們提出建議和想法的機會,會比家長單方面制定計劃有效得多。

(3)到底能不能用金錢獎勵孩子?

這是一個讓許多家長疑惑的問題。首先想說的是,獎勵的形式有很多種:玩游戲的時間、一次旅行、帶朋友來家里吃飯……其實都可以作為獎勵的形式。

而金錢一樣可以作為獎勵的東西,只是要區分年齡。

《蘋果橘子經濟學》的作者、芝加哥大學教授Stephen,做過一個對比實驗:

以獎杯替代獎金,作為孩子學習的獎勵,獎杯的價格并不昂貴,大概100塊錢左右,但是對于小學生而言,同樣金額的獎杯比金錢更具備激勵效果,從這個試驗可以得出:孩子小的時候不妨使用金錢以外的東西作為獎勵,例如獎勵一個獎杯,頒發一個獎牌來激勵孩子的干勁。

但是對于初中、高中以上的孩子來說,金錢的效果可能更好。

支持這個論點的根據,也是來自于哈佛大學弗萊爾教授的另一個實驗后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得到金錢的孩子,不但沒有浪費金錢,他們感覺到這錢確實來之不易,反而會減少不必要的開銷。

當然,在物質激勵之后,更重要的是教給他們正確的理財觀,比如,開個個人賬戶,養成記賬的好習慣……

最后,幫家長們總結下獎勵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達到最強效果。如果你在期末前,將這三個條件配合起來,就不用再憂心孩子沒有動力復習啦!

采用具體、物質性的獎勵品,而非只是給他們抽象的贊美而已;采用孩子最喜歡、最在意的獎品,而非他可有可無的獎品;和孩子事前訂立合同,并讓他們參與進來,其形式大致如下:“你如果⋯⋯我就⋯⋯”例如:“你如果寫完這十題數學,我就給你看電視一小時”、“你如果練完這三首鋼琴曲各二十遍,我就送你一本漫畫”。

最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兌現承諾。

(本文由@知心老師推薦,選自人民教育、課道,版權歸原創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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