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妻施暴還持刀攻擊3警員男子終被殲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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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央16日訊)一名55歲男子在家裡對妻子施暴,還在警員上門勸架時,手持長刀致傷3名警員。警方為保護在場警員及嫌犯兒子的安全,鳴槍警告,但嫌犯還繼續攻擊,因此,遭警員開槍而倒地身亡。

巴東勿剎警區主任賽夫丁今日在文告中說,警方是周四下午2時48分接到一名家庭主婦來電投報,指其當天早上9時30分在玻州巴東勿剎的加基武吉路17英里住家,被丈夫家暴,包括掌摑、扯頭髮、打臉及被踐踏。

他指報案者也指其丈夫一度把斧頭放在其頸項,讓她感到生命受威脅而報警求助。

他說,警方接獲投報後,當天下午5時30分前往嫌犯住家展開逮捕行動。

他指嫌犯不願就範,而警方從民宅窗口進入屋內時發現嫌犯持著一把長刀,並情緒暴怒。

他說,嫌犯一度點火欲燒毀其住家,可是最後自行把火滅掉。

他解釋,警方與嫌犯的兒子努力對嫌犯勸說一小時,但依然不成功,反觀嫌犯情緒越來越激動。

嫌犯襲擊警員時使用的長刀。

他說,嫌犯之後更以手上的長刀襲警,導致一名警員的右手嚴重受傷。

他指出,嫌犯致傷警員後沒停下手,更直接以刀致傷另一名警員的腳部及一名警官的頭部。

「當時情況很緊張,警方被迫開第一槍警告,但嫌犯還繼續攻擊。」

他說,為保護在場的所有警員及嫌犯的孩子安全,警方被迫開第二槍。

嫌犯倒下後證實當場死亡,其遺體被帶往蘇丹娜峇希雅中央醫院解剖。

受傷警員也被帶往加央端姑法霞醫院接受治療。

賽夫丁說,死者生前有6項刑事前科,包括濫用毒品及刑事恐嚇。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7條文(企圖謀殺)、2012年家庭暴力法令第18A條文、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嚇)及第323條文(蓄意傷人)調查此案。

他說,經過調查後,這起家暴事件的起因是嫌犯遭其妻子責罵其自言自語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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