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母親一句話,小情侶雙雙跳河,現在戀愛是否要聽從父母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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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戀愛結婚都少不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是父母看中的,那就是最好的。

這個道理放到現在還依然適用嗎?網上關于這個話題的討論度一直居高不下,但是始終也沒有個結果。近期發生的一件事,或許可以引發我們的一些思考。

因母親反對戀情,小情侶雙雙跳河

最近各地氣溫驟降,上海的氣溫也降至零度以下。但在上海太公路菊太路口,兩位年輕人居然雙雙跳進旁邊的沙埔河中。冬季的柔軟蓬松的棉襖十分吸水,加上當時的低溫環境,十分容易發生危險,這條河又是天然河流,能見度很低。一旦和誰摸過而人的頭頂,那救援將會變得十分困難。這時的情況可以說是十分緊急。

當時出警的民警手上有傷,但是危急關頭,他不顧自己受傷的手用手緊緊抓住兩人,等待后續救援。但隨著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民警發現這兩位年輕人的體力已經透支,而且求生意識也已經漸漸變得薄弱。

據民警回憶,兩人在水下時女生就提到過“如果我媽不同意我們,那我就不活了。”男生回應道:“那我就跟著你一起去。”民警當時就感覺兩個年輕人的想法會影響其求生意志。于是只能大聲地鼓勵他們。漸漸地男孩的嘴唇開始泛白,身上也開始哆嗦。請款已經十分危險。還好救援車及時趕到,兩位年輕人在民警的合力下被及時救上岸。

到了派出所以后,民警急忙用值班室中的被子把兩人及時裹住以維持體溫。在值班室中,女孩仍然在埋怨母親。并表示不想原諒。

母親反對二人的戀情,對于女婿已有人選

究竟是什么讓女孩對母親有如此大的恨意?在調解中民警才了解事情本末。 原來女孩和男孩是兩人關系。但是女孩母親并不看好,母親對男孩頗為嫌棄,認為男生配不上自己的女兒不同意兩人在一起。而且母親對于女婿早已經有了人選,就強行要求兩人分手。女孩不同意,于是跳入河中。

有很多網友都紛紛表示 :“現在的社會已經不是父母包辦婚姻的舊社會了,沒有給男孩證明的機會,就直接明令分手,這樣的母親確實太專治了。”但也有網友認為: “父母看好的人可以不嫁,但是父母沒看好的人一定不要嫁。父母比我們多得是經驗,一定要聽父母的話。”

于是這個話題再一次引發了討論。

晴晴認為,網友們說的都有一定道理,父母確實不會有意傷害我們,都希望我們過得幸福快樂,但是很多時候關心則亂,他們未必會把不同意的原因表達的清晰準確。甚至很多時候還會因為著急采取強硬的方式解決,這反而會增加我們的逆反心理。

但是也不排除父母按照自己的眼光為孩子挑結婚的對象,忽略了孩子感受的情況。 總而言之,父母和我們之間的沖突,其實大部分都源于雙方沒有進行有效的溝通。

對此您有什么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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