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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過年時分,就是被父母催著要把女友(男朋友)帶回家的時候,每到這個時候有些平時電話中跟父母謊稱自己有女友或者有男朋友的小伙伴們就揪心了;因為這個時候父母都會交代要把他(她)們帶回家的,這個時候可就難為小伙伴們了。誰讓你們曾經說謊了呢,為了不讓父母失望有些人選擇了“租女(男)友”回家過年。
近幾年每年在年末的時候網上都有各種關于“租女友”的新聞,而某寶上面以前還出現過“租女(男)友”相關的“商品”,這真是一度把小編雷的外焦里嫩。小蘭大學剛畢業沒多久,也沒能找到一個合適的工作,在加之平時有一點的開銷,就欠下了2萬多元的信用卡。一則要“租女友”回家過年的消息把小蘭給吸引住了,她正愁沒辦法還信用卡呢,于是小蘭就嘗試跟對方取得了聯系。
雙方在社交軟件上約定了500元每天不發生身體接觸,如果需要在對方父母面前“做樣子”需要提前知會;還約定了如果要共睡一張床對方需要付800元每天。兩人在詳細約定好之后,就約了地方見面,男子開著寶馬車到了約定地點接到了小蘭,之后男子就驅車前往他的家中。事后據小蘭透露對方的家位置偏僻,手機有些時候會沒有信號。
之后小蘭順利達到男方家中,下車之后沒多久,男子就對小蘭動手動腳,小蘭很生氣要求終止合作;沒想到男子一把就搶過了小蘭的手機,隨后把小蘭身份證和錢包都扣留了,之后就對小蘭更加過分了。
讓男子萬萬沒想到的是,正當他在對小蘭進行侵犯的時候,被前來救援的民警抓了個正著。事后據小蘭反映,她到目的地的時候就給閨蜜發了定位,并告知如果一定時間內沒有回信就讓對方報警。而民警也沒有人失望,在定位地點附近就鎖定了一個有“強奸罪”前科的男子,隨后在男子家中順利將小蘭解救。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不做事就有錢的“偏門之財”是不可取的,不要因為自己一時的癡心妄想而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對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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