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一樁“姑侄爭夫”引發的倫理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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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話是這樣說的:“男人不壞,女人不愛。”一般情況下,男人有個性,能言會語,就很有可能得到女人的歡心,因為部分女人懷著這樣的心理:追求真愛,救贖那個男人。簡而言之,就是“母性”的光輝,不過男人往往沒有女人感性,在他的世界里,他的媽媽對他很好,其他女人對他也很好,在旁人看來,這個男人的品行的確是不過關的。

浙江省東陽市橫店鎮某村的男子張海軍就有著“游戲世界”的價值觀,呂女士雖然不是他欺騙過的最后一個女人,但張海軍欺騙呂女士時已經是經驗豐富,在女人堆里摸爬滾打,靠著女人養活,張海軍完全清楚怎樣獲得一個女人的歡心,讓對方對自己死心塌地,甚至就連女方的父母都未能識破他的偽裝,以為他是個可靠的男人。

呂女士其實是通過網絡認識的張海軍,當時,張海軍聲稱自己名為“張涵俊”,富二代,父母是做生意的,盡管呂女士一開始也很警惕,怕張涵俊是個騙子,不過張涵俊風趣幽默,令呂女士放松了警惕,并且對他產生了好感。

這樣的套路對于“張涵俊”而言已經是家常便飯,而他抓住的正是女人對細節的重視,在細節這方面,并不用花特別多的錢,只要讓女人感覺到自己得到了重視,被關懷著,對方是認真的,比如呂女士談起自己的煩惱,就算煩惱不值一提,但“張涵俊”卻沒有選擇忽視,不認為呂女士大題大作,而是給了呂女士如沐春風的關懷。

因此呂女士與“張涵俊”在線下見了面,呂女士的相貌是非常出眾的,而且她的經濟條件也不錯,身邊便不乏追求者,相比之下,“張涵俊”要普通許多,可是呂女士卻淪陷在了“張涵俊”的花言巧語中。

“張涵俊”也向呂女士展示了自己的財力,開著豪車帶著呂女士出去兜風,領著呂女士進入他租住的豪宅,當然,“張涵俊”表現得很自然,仿佛自己就是豪車的車主,豪宅的主人,而呂女士的確是這么想的,認為“張涵俊”確實多金,自己遇上了一個理想的男人。

呂女士想要把“張涵俊”牢牢抓住,迫不及待的想要成為“張涵俊”的妻子,所以在2012年10月,呂女士懷上“張涵俊”的孩子后,便開始與“張涵俊”談婚論嫁,然而在訂婚宴上,“張涵俊”的家人沒有一個出席。

因為“張涵俊”的父母并不是做生意的,他也不是個富二代,甚至家庭條件較差,更重要的是,“張涵俊”早已經結婚生子。

被蒙在鼓里的呂女士做著美夢,還帶著丈夫“張涵俊”住進了姑姑呂某珍家,呂某珍家是非常富裕的,雖然呂某珍曾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但由于保養的好,光看面貌是看不出她的真實年齡,反而還有一種成熟女人的風情。

“張涵俊”一眼看到呂某珍,就被呂某珍吸引住了,之后,“張涵俊”大獻殷勤,使得呂某珍就算知道“張涵俊”與呂某某訂了婚,兩人應該劃清界限,但最終兩人還是突破了底線,一夜過后,呂某珍也沒有再回避“張涵俊”。

而且呂某某因為要養胎回到了鄉下,所以“張涵俊”有更多的機會與呂某珍待在一起。不過“張涵俊”不只是沉迷美色,他的目標一直很明確,那就是錢,與呂某珍享受著刺激時,他也以各種理由從呂某珍拿到了錢,呂某珍前前后后轉給了“張涵俊”40多萬。

此外,“張涵俊”還哄著呂某某的另一個姑姑呂彩某給他和呂某珍做飯,呂彩某對“張涵俊”的印象好,而且呂某珍每個月都會給她工錢,便答應了下來。

不過到了2013年8月,情況發生了變化,也許是呂某珍對“張涵俊”厭倦了,能夠理性的對待“張涵俊”,也就看到了這個男人的貪得無厭、虛偽。

8月6日,呂某珍試圖與“張涵俊”斷掉畸形的關系,劃清界限,可“張涵俊”哪里肯,兩人便發生了激烈的爭執,結果卻是“張涵俊”持刀把呂某珍以及聞聲趕來的呂彩某一便殺了。

但由于呂某珍與自己的女兒呂麗麗(化名)約好了去橫店買房,呂麗麗沒等到母親,也聯系不上母親,之后便報了警。

13日,警方在一棟樓房的地下室的水泥墩中發現了兩具女尸,經確認,系遇害的呂某珍和呂彩某。警方繼而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張海軍,直至這時,呂某某才知道張海軍就是個徹徹底底的騙子。

22月,張海軍在山東萊蕪被警方抓獲,而張海軍落網時還故技重施,在當地夜總會約上了一個坐臺女子,謊稱自己是在當地承包建筑工程,后帶著坐臺女招搖過市,準備用從遇害的呂某珍那劫來的錢買車……

整起案件中,張海軍的所作所為不僅構成詐騙罪和故意殺人罪,還構成重婚罪和搶劫罪。重婚罪則是指行為人違反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所構成的犯罪。

本案中,呂某某并不知張海軍已婚,因遭到欺騙而與其結婚,因此不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犯重婚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的最高刑罰則都是死刑,在本案中,綜合案件的全部情況,單是故意殺人罪,張海軍便可被判處死刑。

法院審理該案后,數罪并罰,判處了張海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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