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不爽女童踩到她掌一巴罰萬五

Advertisements

(新加坡19日訊)8歲女童不慎踩到45歲婦女,婦女竟為一句道歉怒摑對方巴掌,還動手戳女童母親鼻子,被判罰款5000元(約1萬5000令吉)。

被告是45歲的蘇可妮,她被控蓄意傷人和動粗兩項罪名,控方以前者提控,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受害者是名8歲女童。

根據案情,去年7月15日中午1時許,女童和母親在蔡厝港地鐵站搭乘列車,女童步入車廂時不慎踩到被告的左腳。

被告蘇可妮被判罰款5000元(約1萬5000令吉)。(檔案照)

女童立刻道歉,但當時正在講電話的被告並未聽到,隨後更是質問女童母親,為何女童沒道歉。

女童母親解釋女兒早前已道歉,兩人接著起了爭執。

列車抵達油池地鐵站時,母女倆準備下車,誰知被告在試圖阻止對方下車時,竟然向女童左臉頰甩了一巴掌,女童痛得哭了起來。

女童母親當下報警,稍後也帶女兒前往醫院求醫,醫生檢查後,發現女童左臉頰淤青,給了她止痛藥以及兩天病假單。

針對被告動粗的控狀揭露,被告在和女童母親起爭執期間,還動手戳了對方的鼻子。

法官同意控方所說,被告在很遲的階段才給予受害者204元(約612令吉)的賠償,在求情上占不了太大的比重。

被告在聞判時雙手交叉胸前,表示有話要說,稱自己無意傷害女童,表示任何有常識的人,在進入地鐵車廂時,都會抓住東西站穩腳步。

被告在法官三次令她將雙手放下後,才乖乖照做。法官最後批準被告申請,讓她以分期付款方式繳付罰款。

大家都在玩的社團☞國際新聞☜加入社團和大家一起交流

Advertis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