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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月薪10萬,每月給老婆1萬5的生活費,看到存摺我提出了離婚!
我和妻子是大學同學,妻子長得漂亮,性格也挺好的,上大學的時候追她的人也確實很多,我也沒有想過她會跟我在一起,一開始身邊的朋友都覺得妻子跟我在一起是有目地的,自然我們這段感情是沒有人祝福的,可是我想著自己也不是富二代,妻子跟我在一起能有什麼目地的了,就只當朋友們是嫉妒我。
大學畢業之後我們打破了畢業分手的魔咒,繼續著我們的愛情長跑,可能因為我們的感情很好,身邊也有人開始祝福我們了,當時他們還開玩笑說我會是第一個結婚的,我還不相信,結果半年多妻子就意外懷孕了,我果然成為了結婚最早的一個。
有了孩子這婚也必須早點結了,雖然我家裡條件不是很差,可岳父岳母提出了十五萬的彩禮,還要一套房,我爸媽當時真的都不想讓我結婚了,就因為妻子未婚先孕,岳父岳母開口天價彩禮,可最後也沒有辦法拿了十萬,我自己貸款買了套房。
其實岳母要這麼多彩禮,也是給小姨子留著,那時小姨子剛好讀大一,花錢的地方很多。我家裡也有一個妹妹,很聽話懂事,也就比我小兩歲,妻子懷孕的時候經常來我家幫我照顧妻子,妹妹和妻子的關係也還不錯,可小姨子從來都沒有主動來過。
妻子生了兒子之後,我也就沒有再讓她出去上班了,就讓她安心的在家帶孩子,當時我也是為了這個家拚命的工作,老闆很看重我,給我升職加薪,慢慢的我一個月也差不多有兩萬多了,兒子一天天長大,我心裡也挺高興的,想著妻子一個人在家帶孩子也很辛苦,所以我一個月就給她三千塊錢的生活費,就讓她自己花,其他的花銷不算在內。
可是有的時候一個月三千塊錢她還不夠,我知道她有的時候也會給小姨子拿點錢,我想著也不多就隨她去了,可是前不久我媽生病需要用錢,我就讓妻子把存摺拿出來給我,雖然工資卡是我自己拿著,但是存摺還是妻子管著的,而那天要她拿出存摺,妻子就磨磨蹭蹭的,我就覺得有點不對勁,當我看到存摺的時候我就真的火了。
取錢記錄讓我很生氣,每個月差不多都要取出來五千,我問她錢去哪了,她慢吞吞的說給小姨子當生活費了,我真的是被氣死,一個女孩子難道一個月還用五千嗎,而且憑什麼要用我的錢給她當生活費,我自己也有妹妹,我都很少給她花錢,妻子這樣做不但沒有經過我的允許,還讓我覺得自己很不稱職,我真的是很火大,我以為平時拿點錢也沒關係,可我沒有想到她差點把我辛辛苦苦掙來的錢全給她娘家了,一怒之下我就跟她提出了離婚,等我媽這邊事過去了,我們就離婚吧,你們說這樣的女人還能在一起過日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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