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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日訊) 一名新加坡男子與馬來西亞籍男子串謀,多次從馬來西亞走私香菸到新加坡,遭重判監禁3年3個月,罰款高達1600萬1500新元(約4800萬4500令吉),涉案大馬男子的調查還在進行中。
58歲被告羅胡雄(譯音)今年1月15日從馬來西亞被引渡回新加坡。他在2016年曾因走私香菸而被判監禁30個月,由於重犯,面對的刑罰更高,上周五(25日)被判監禁39個月,罰款高達1600萬1500新元。
由於被告未繳付罰款,必須額外服刑25個月零一天,總共服刑5年4個月又一天。
新加坡關稅局今日發布文告表示,調查顯示,被告2018年9月與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串謀,從馬來西亞走私香菸到新加坡。按照約定,他每次完事後,可得到1000新元(約3000令吉)至2000新元(約6000令吉)的酬勞。
2018年9月14日,被告與同謀在新加坡物色用來遮掩漏稅香菸的挖掘機配件和倉庫。被告之後在大士工業區一代租了個單位,以拆裝香菸。
2018年11月7日,新加坡關稅局在大士工業區一個單位起獲了5428箱和25包漏稅香菸,漏稅額超過54萬新元(約162萬令吉)。
涉及此案的另外5名男子已被捕,涉案大馬男子的調查還在進行中。
調查顯示,被告羅胡雄也與一名新加坡籍男子串謀,向對方購買挖掘機臂,並告知對方挖掘機臂需要有洞口,以讓他可以隱藏漏稅香菸。
被告與同謀在挖掘機臂鑽了洞,在裡頭藏煙。同謀安排員工在挖掘機臂里鑽洞,製造可覆蓋的隱蔽空間。針對這名同謀的法庭訴訟正在進行中。
新加坡關稅局助理局長(情報與調查)楊秀明說,購買、售賣、儲藏、運輸漏稅物品者,可被罰款高達漏稅額的40倍,或坐牢長達6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將面對更嚴重的刑罰,若被發現持有超過兩公斤的菸草產品,將面對強制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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