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跑腿運毒4警判守2年限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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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1日訊)涉及「黑警當跑腿運毒」案的4名警員已被定罪,其中3人分別在新邦令金及怡保華都牙也改造中心守2年限制令,另一人在彭亨州勞勿守2年限制令。

柔州總警長拿督阿育甘今日召開記者會說,根據警方調查結果,其中3名涉案警員已被定罪,並在1985年危險毒品(特別防範措施)法令6(1)條文下,分別扣留在新邦令金及怡保華都牙也的改造中心,守2年限制令。

阿育甘(中):4名涉案警員皆被判守2年限制令。

他補充,另一名警員在1985年危險毒品(特別防範措施)法令6(3)條文下,被扣留在彭州勞勿守2年限制令。

阿育甘曾於去年12月3日在記者會揭露,哥打丁宜警區扣留所竟然設有一間牢房,作為毒販進行毒品交易,及供扣留犯吸毒的「毒房」。

警方較後於去年12月10日逮捕隸屬哥打丁宜警區的4名警員,他們介於28歲至36歲,更揭發其中2人尿檢對毒品呈陽性反應。

另外,阿育甘說,據警方關於毒品案的統計,柔州去年有22名警員被凍結職務、5人被停職及28人被革職;今年截至目前,6名警員被凍結職務及5人被停止。

他說,柔州警方希望民眾繼續提供與販毒有關的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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