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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剛到公司不久,收到人事反饋的消息,開發部的小林申請了離職。我正在思考這個事情的時候,劉主管走進了我的辦公室。沒錯,劉主管就是小林的直屬主管。
劉主管一進門就對我說:“趙總,我建議給小林加薪兩千,留住小林。”
我一聽劉主管的話,當即很生氣,但我還是平靜得對他說:“劉主管,我們公司是有規定的,每年調薪只有兩次時間,一次是三月,一次是九月,三月根據上一年度的綜合考評進行普調,九月份根據員工工作情況,進行個別調整。小林我記得,三月份普調的時候,調過薪;之后九月份的時候,你又申報了,又調了一次。你再回頭看看,他不過是一個年后剛入職的人,一年調了兩次。再說,現在不是公司規定的調薪節點。”
劉主管聽了我的話,立馬回應:“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入職不到一年沒錯,但是小林的工作能力你也看到了吧,業績完成情況,比很多老員工還好,絕對的可塑之才。公司遇上這樣的員工不容易。他的情況我了解過了,一個創業公司,給的薪資比我們高了三千。但是,畢竟對我們公司有感情,我們只要加兩千就能留住。”
感情是要跳槽去追求高薪了,不過我想了一下,發現可能沒有那么簡單。于是對劉主管說:“這似乎不大可能,我們公司的薪資,在本市同行業,基本上是最高水平了,其他公司加三千來挖人,不符合邏輯。”
劉主管立馬回復:“你還別不信,offer我都看到了,千真萬確。”
說到這里,我算是確定這個事情的真實性了,告訴劉主管:“看來需要我跟小林談一下了。”
劉主管立馬跟我說:“我都談過了,沒兩千,留不住。”
我表示跟劉主管的溝通到此為止,讓劉主管去工作。
之后,我找來了小林,通過了解,情況確實如此。不過我依然告訴他,不會因為他而打破公司規定,同意他離職。不過,我也跟他分享了我對這個事情的看法:“我們公司的工資,在本市行業內算得上是頂尖了,這種情況下,對方公司還愿意加薪三千來挖人,我感覺有什么貓膩。”
當然,對于我的分析,小林內心肯定是以為我想留住他而貶低對方公司,自然是執意離職。
一個星期之后,劉主管又來找我,表示,小林愿意回來,不需要加兩千,只要加一千就行。他覺得一千塊錢對于我們公司來說九牛一毛,可以答應。
當然,我依然是嚴厲拒絕劉主管的要求,畢竟,我們是正規上市公司,不是夫妻店,規則制定了,那就是要來遵守的。
當面拒絕了劉主管的要求之后,我聯系了小林,到他家附近的咖啡店聊了一下,因為我知道這種情況背后必然有隱情。
果然,小林去的是一家創業公司,公司規模很小。但是,由于業務需求,需要在深圳招一個人駐點,可是,深圳沒有分公司,人家上班總不能居無定所,再說,沒有設分公司,社保繳納等都是問題。前前后后招了三個月,還是招不到人。最后,他們想到在本地挖一個有也無能的,直接派去駐外,多出來的幾千塊錢其實就是駐外補貼。
對于小林來說,在去面試的時候,當然是不知道這個情況的,只是跟他說出差比較多。入職之后才發現,這哪兒是出差比較多,是去了就不要回來了。但是實際情況是,小林家在杭州,老婆孩子、父母親人都在杭州,去深圳駐外,怎么可能。
之后我告訴小林,回來可以,但是,工資不會變。
小林表示,可以接受,但是,他也有一些顧慮。畢竟已經離職,之后再回來,公司會怎么看待自己。
對于這個問題,我告訴他,其實我作為老板,能親自來找他談,就表示在公司層面已經接受了他。小林表示需要三天時間,把那邊公司的離職手續辦完就回來。
第二天一到公司,人事就跑來找我,說公司都在討論關于小林的事情。詳細了解之后,我才知道,原來公司人都知道小林要回來,并且加薪一千。
我立馬叫劉主管來,問他什么情況。劉主管告訴我,就是小林聯系他,他覺得可以接受,就答應了,畢竟離職之后就按新入職員工了,對于新入職員工部門主管對于工資,在一定范圍內是有權利確定的。然后這個事情不知怎么就到人人皆知了。
這時,我是很生氣的,立馬質問劉主管:“你有什么權利答應,公司規則是你隨便一句話就能打破的。你看看現在的情況,這個事情在公司人人皆知,其他員工都覺得只要離職去外面轉一圈,再回來,就能加薪,那這公司不是亂套了。”
果不其然,當天就有很多老員工提了離職,有幾個還是公司重要崗位。
人事把離職報告給我的時候,我叫來劉主管,把離職報告扔給他,他才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其實我們心里知道,問題只要小林回來就解決了,只不過,我想給劉主管一個教訓。
三天之后,小林回到公司,職位薪資都沒有任何變動。
人事也收到了那些老員工的請求,要撤銷離職申請。
劉主管在這之后,也成了公司最遵守規矩的人。
這個事情至此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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