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s
(吉隆坡11日訊)警方發現有拿督及拿督斯裡頭銜的人士,表面上經營正當生意,暗地裡卻操控毒品活動,從國外引入毒品後再走私他國,轉手撈一筆。
據國文《陽光日報》報道,這些人都是公眾知曉的成功商人,有者經營船業公司和豪華酒店,可是他們同時又是威脅到國家的販毒集團首腦。
全國毒品罪案調查部總監拿督納沙魯丁指出,這些具有影響力的名人之所以涉足毒品活動,或作為販毒集團首腦,是為了快速賺取利潤,而翻好幾倍的利潤使到許多人鋌而走險。
「例如,從寮國購入冰毒每公斤價格為2萬5000令吉,但只要轉手走私到印尼,售價就上升到每公斤12萬5000令吉,販毒集團輕易就可賺取每公斤10萬令吉的差價。」
他說,寮國是東南亞主要的毒品生產國之一,而大部分進入我國的毒品都來自「金三角」地區,即寮國西南部、泰國北部和緬甸東北部。
「在積極行動下,警方相信到了今年尾或可搗破300個販毒集團,以減少甚至阻斷我國毒品市場的供應和需求。」
他說,警方於去年搗破305個販毒集團,而今年截至2月,警方已搗破56個販毒集團。
「在實施行動管制令期間,販毒集團利用送餐、電召車、快遞服務等運毒,而今年最大宗的毒品案則是關稅局聯合警方起獲市值52億令吉的含有安非他命的芬乃他林(Captagon)藥丸。」
納沙魯丁說,這些毒品不僅供本地毒品市場,還出口到澳洲、韓國、紐西蘭、臺灣、香港、中國、菲律賓和印尼等國家及地區,而我國只是一個中轉站。
他也透露,這些名人首腦不僅洗黑錢,還利用自己的企業,如豪華酒店、船業公司等作為掩飾,混淆執法單位的視線,不過一般他們不會碰觸毒品,而是將販毒的工作全權交給下屬處理。
「這些公司明面上會準時繳稅及遵紀守法,因此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警方也無法向他們採取法律行動;不過只要掌握足夠證據,警方就會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及1988年危險毒品法令(充公財產)展開調查。」
納沙魯丁指出,本地毒梟在金三角地區都有自己的人脈,毒梟與在邊境負責將毒品走私到大馬的中間人一般互不相識,而通過金三角的販毒集團,安排中間人將毒品運送來大馬。
他說,依據警方的情報,金三角有約30家大小型的制毒工廠,而毒品一般是從泰國沙敦府經由吉蘭丹、吉打及檳城等州屬走私入境。
「走私毒品的手法千變萬化,如使用家具藏毒,近來販毒集團也利用宗教用品藏毒,如韓國和印尼都有破獲此類販毒案,其中印尼是揭發有販毒集團利用祈禱毯走私毒品。」
他透露,警方目前已鑑定4名與當地販毒集團有關聯的外籍首腦;他強調,警方去年逮捕3名擁有拿督斯里和拿督頭銜的人,現在他們都在監牢,並在特別防範措施(LLPK)下受到對付。
納沙魯丁指出,販毒集團內有人專門從事公關,通過收買執法人員,將毒品走私到大馬及救出那些被捕的同黨。
他說,這些公關能夠賄賂執法人員,主要是因為執法人員意志不堅定,一些執法人員明知道某人涉及毒品交易,但為了撈取利益而不採取行動。
「下屬若涉毒或與販毒集團首腦勾結,或成為吸毒者,我會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不允許他們損壞警隊名聲。」
大家都在玩的社團☞國際新聞☜加入社團和大家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