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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你300萬的房子,3萬賣給我兒子結婚」,最終把女兒婚姻毀了
導讀:岳母問你要房子給小舅子結婚,你會同意嗎?
女婿和岳母本身就不存在義務上的事情,對於岳母的要求都有權拒絕。可有些人就是拎不清關係,認為女婿娶了自己的女兒,就要負責她一家大小的生活。
一位岳母毫不講理地向女婿索要一套房子給自己的兒子結婚,不是借而是一女兒的婚姻要挾女婿,用3萬元想買走女婿的300萬房子,最後把女兒的婚姻給毀了。
本期案例敘述人:汪先生
婚姻與事業,我選擇先事業後婚姻。我認為婚姻需要物質來維持,沒有物質的婚姻不長久。所以我選擇先奮鬥事業,事業有了穩定的基礎,我已經錯過結婚的最佳年齡。那年我37歲,還沒有結婚,親戚朋友都替我著急,就給我介紹了一個對象。
我也不挑剔,只要對方願意跟我過日子,我就與她結婚。因為我再挑剔,就成了一個老光棍了。我和妻子交往了一段時間,都能接受對方的性格,就結婚了。結婚前老婆的母親要求我有一套別墅,才能讓她的女兒嫁給我。當時我已經有了一套160平的房子,剛買不久,裝修得也挺豪華了,就不想再買房子了,可岳母不願意,說她的女兒過的生活必須要風光,一定要我買一套別墅才能結婚。為了妥協岳母的要求,我花了300萬買了一套別墅,就這樣妻子和我順利結婚了。
婚後三年,我有了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我們一家人過得挺幸福的。唯一缺點就是妻子這個人比較自私,娘家經常往娘家跑,還拿我的錢補貼娘家人的生活,特別是我那個小舅子,只要他提出要求,我老婆有求必應。雖然我對他這種行為感到不悅,但也不會說什麼,畢竟也花不了什麼錢,再說她孝敬父母我沒有權利阻止。
我本以為我的婚姻會一直長久下去,可接下來發生的這件事讓我不得不離婚。我今年40歲,老婆34歲,我們的年齡差距比較大,但這並沒有影響到我們的婚姻。真正影響到我婚姻的,就是那個蠻不講理的岳母,還有拎不清關係的老婆。小舅子今年26歲,準備結婚,岳母上門找我,讓我把我那套別墅賣給小舅子結婚用。正常買房子我也不會有什麼意見,哪怕錢少一點也不會在乎,岳母竟然說拿3萬塊錢要買下我這套別墅給他兒子結婚用,我不同意,就讓她的女兒跟我離婚。
當時我就生氣了問岳母,我300萬的房子憑什麼3萬塊錢賣給你?她就跟我說,你想不想做我百里挑一的好女婿,你想不想擁有一個好的婚姻?我能給你3萬塊錢已經算對你不錯了,按道理我是一分錢不給你,這套房子你也要給我。想要做我百里挑一的好女士,把房子3萬塊錢賣給我,這樣我就可以保證你們一家人幸福的生活,不然我女兒就跟你離婚,你也別想再見到你的兒子跟女兒。
對於岳母的威脅,還有這種蠻橫的行為。我立刻打電話給老婆,問她是怎麼想的。老婆的回答讓我非常的失望,她說作為女兒的她,只能依她媽媽的想法。
如果是老婆不想這麼做,被岳母逼的,我可能會為妻子和子女選擇妥協。可老婆的態度讓我太失望了,對於他們這一家的行為,我感到非常的氣憤。
怎麼也沒有想到這一家人會有這麼過分的要求,好在我這套房子還是婚前財產,不然鬧離婚的話,我就要損失一半的房產。如果我事先知道岳母讓我買一套別墅,就是打這個樣的主意,我當時絕對不會同意這門婚事。
我還是不願意放棄婚姻,我去了老婆家,表示自己可以出20萬給小舅子首付一套房子結婚。可對方不同意,堅持要我那套別墅,妻子也不幫我說話,任由她的家人在我身上施加壓力。
面對這一家吸血鬼,我選擇離婚,我不可能會因為這樣受到要挾損失自己這麼大的利益。我告訴對方,如果不接受我的條件那樣他們一分錢也拿不到,也拿不了我的子女做文章,我立馬安排律師來跟他們打官司,看最後是誰吃虧。
經過一場官司,我和老婆正式離婚,她拿到了一些補償。兩個孩子也回到我身邊生活,我對於這一個結果非常的滿意。
離婚三個月,前妻回來求我復婚,我選擇不同意,因為她是帶有目的的,她的母親生病了需要幾十萬的手術費,這一切是她罪有應得,拆散我家庭,我做不到不計前嫌幫助一個外人。
本期案例總結:
婚姻並不是一場交易,把婚姻當成交易的人都不會有好下場,這樣的婚姻不會長久,也不會有幸福,最終傷害的還是自己,上面這個案例就很好的概括了這個事情。
為人不能夠自私自利,貪圖別人的財產,那樣的行為不僅不好,還會影響到自己的名聲。
作為一個妻子,不要在婚後拎不清關係,捨棄自己的幸福,滿足娘家無理的要求,不是孝順,是一種愚蠢的行為,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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