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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情侶感情水到渠成的一種象征。但是結婚,從來就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因為家庭不和導致分手、退婚或者離婚的,比比皆是。
其實,馬上要成為一家人的情侶,真的要為了房子而鬧翻嗎?畢竟房子不管寫誰的名字,始終是你們孩子的,不會流落到旁人手里。在一段婚姻里,一個人過于會算計,那么感情遲早會解散。所以,算計的婚姻,是得不到善終的。
自述人:林濤
我和女友談了三年戀愛,準備談婚論嫁了。只是談婚論嫁的過程中,我們商量得并沒有那么愉快。因為女友父母,仗著自己女兒未婚先孕,跟我父母獅子大開口。
女友為人很漂亮,也很有氣質,我對她是一見鐘情。所以后來,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追到手。從此以后,我就徹底成為了朋友眼中的女友奴,二十四孝好男友。
如果不是這次女友意外懷孕,女友不會那么快就答應我的求婚。雖然以前我也跟她提過好幾次結婚,可女友一直不同意,認為我現在工作一般,家境一般,給不了她好的物質生活。
父母得知女友未婚先孕了,笑得合不攏嘴,一直說雙喜臨門,馬上就開始張羅我們的婚事。考慮到我婚后經濟壓力,父母雖然有些為難,但他們最終還是全款給我買了一套婚房。
原以為父母為我全款買房,婚后我們就可以衣食無憂過日子,女友會很高興。但當我跟她說起這件事的時候,女友卻滿臉不高興,甚至還說我聯合我父母算計她,提防她。
溝通了很久,最終女友才提出,她父母會陪嫁20萬嫁妝,而這筆嫁妝就相當于她父母給的首付,所以她要求在我家全款房子上加上她的名字。
女友跟我解釋,雖然婚房是我父母全款買,但她并沒有分文不出就要求加名字,這已經比很多物質女孩要好很多了。更何況,她要求加名字,也只不過是求一個安全感,并沒有什么其他的想法。
對于女友的解釋,父母并沒有接受。在他們看來,不管房產證有沒有寫上女友的名字,但這套房子是給我們住的,也是給我們的孩子攢著的,女友實在沒必要這么早就惦記上,顯得吃相難看。更別說,我家也給女友10萬彩禮,而女友家只是陪嫁回來20萬嫁妝,就想要走一半的房產,實在是太會算計人了。
父母的憂慮,也正是我的憂慮。雖然我愛女友,但我也不想拿父母的血汗錢去開玩笑。更何況,女友追求的安全感,難道要建立在我父母的痛苦上嗎?
我跟女友說了父母的顧慮,結果女友卻一下子來火了,認為我家是因為她未婚先孕,故意這樣刁難她,是我父母趁機給她下馬威立規矩。
女友還放話,如果房產證不加上她的名字,那她就打掉肚子里的孩子,讓我家人財兩空。女友的狠話,讓我心里很是難受。我不明白,以前還算通情達理的女友,怎么在房產證上就如此執拗任性?
我把女友的狠話告訴父母,父母聽了臉色一沉地說,馬上退婚,既然對方如此會算計,這個媳婦不娶也罷了。至于她肚子里的孩子,她愿意生下來我們家就養。她不愿意生,我們就給錢賠償。
得知我父母的態度后,女友也大哭大鬧,認為我父母做事太過分了。可對于我而言,造成今天這樣,女友的責任也占大半。
其實,我覺得并不是我父母防備她,而是女友想拿20萬嫁妝,就要走我家全款房的一半產權,這換成任何一家父母,都不會愿意。
如今,彼此更不退讓,就一直僵持著。雖然女友提出了這么個要求,但父母想到肚子里的孩子,最后還是有些心軟地說,如果女友能放棄加名字,那么日子還能好好過,10萬彩禮依舊給,女友的20萬嫁妝也算是給她的私房錢。如果女友堅持要加名字,那這段婚事只能一拍兩散了。
結語:
一個父母全款買房,一個卻拿20萬嫁妝就想要走別人全款房的一半產權,說實話,這就是雙方的利益沖突。
女友想要一個安全感,所以要求房產證加名字。但是女人有沒有想過,其實安全感是要靠自己給的,而不是靠男人或者婆家給的。即使婆家或者男人愿意給,但也是很有限度的。
所以日子能不能好好過,其實完全取決于女人的一個決定。女人的安全感,也并不是完全依靠房子來給。畢竟別人父母也是千辛萬苦才為兒子打拼下一套婚房,又怎么會愿意忍痛割愛呢?
今日話題:
面對女友要求全款房加名字的做法,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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