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談錢的人會更有錢,不談錢的人永遠在世界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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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和一個做基金的朋友閒聊,他談到這世界上有兩種人是註定了貧窮,並且很難實現財務自由的。

第一種人是:明明有賺錢的能力,卻不願意付出,只想著不勞而獲;

第二種人是:明明有賺錢的能力,卻不好意思談錢。結果就是雖然工作口碑很好,但就是不能帶來效益。

不得不說,我很認可這個朋友的觀點。

在這個年代,越是等價交換的關係,反而越長久。談錢,其實是在談一種合理有序的人際關係。沒有了錢這個規則的保護,人與人之間就沒有共贏的可能。

然而,根據某權威機構的一項調研顯示,居然有53.6%的人在薪酬出現不公平對待時,不敢和老闆進行協商。

其實,談錢應該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情。

會談錢,是一種能力。

為什麼要談錢,今天我給大家分享5點理由。

我招聘助理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每次在談到工資的時候,對方就停住了。

等了很久很久,微信頭像才閃爍一下:「工資的話,你看著給就好。」

新手求職姿態低可以理解,但免費、便宜的東西,就是好的嗎?

我講一個真實的故事。

我以前的公司曾經招聘過一批程序員實習生。這批實習生工資很低,老闆就特別高興,覺得終於找到了一批廉價勞動力。

要知道,一個工程師的薪酬每個月至少得1萬元,3個實習生基本上能做一個程序員重複性的事情。老闆掐指一算,每個月至少能省下10萬元,不出一年就能省出一臺特斯拉車。

但他還沒來得及高興兩個月,麻煩就來了——公司做的那款還沒推出市場的產品,進度突然慢了,一測試就出問題。

調查原因時,主程序員說,根本原因是實習生寫的那些代碼拼湊太多、邏輯混亂。然後就使得一整個團隊手忙腳亂地返工修改,沒日沒夜地重修和再建。這中間的慘淡代價再也別提了,高薪的工作交給免費的人做,最終的結果就是投入更多的成本推倒重來。

從此以後,老闆再也不敢招廉價的實習生了。

通過這個故事,送你一條關於談錢最重要的信條:免費的你,可能在別人眼裡就是一文不值,因為不知道你的價值在哪裡。

你不敢談錢可能是一種謙遜,也可能是一種感情,但是也代表著你不夠自信。反之,認真對自己的能力做一個估量,給一個專業的報價,哪怕低一點,也比「我先做,你隨意」要好得多。

錢到最後,甚至不僅僅是一種結算的工具,它更是一種契約關係。

沒有付費的東西,就是一種虧欠。你可以隨時跟我說「拜拜」,撂下那個收拾爛攤子的我風中凌亂,這不是更沒意思嗎?

甲方可以說是這個世界上被罵得最慘的「生物」了。這種「生物」之所以這麼討厭,無非因為他們最喜歡做的一件事就是:改改改。

感覺不對,要不你改改?

這次感覺對了,但顏色有點暗,要不你再改改?

這次顏色好了,但字體有點山寨,要不你再改改?

你都改了之後,我的感覺又不對了,要不你再改回去?

改了無數遍之後的你,這時候心裡只想罵人。

面對這種破不掉的「死局」,我卻被一張圖只要16元的一名設計師給上了一課。

我和她談好,幫我做20張圖,一共3200元。到最後,我臨時加了一張圖需要修改。我一廂情願地認為,那是特別簡單的工作,直接就扔給人家了。

沒想到,她二話不說就在微信上要求加160元。

我說:「姑娘,這個活兒很簡單啊。」

她理直氣壯:「簡單歸簡單,加量就得加價,明碼標價,哪怕只有160元錢,那也是我應得的。」

我被這個設計師鎮住了。大腦裡面只湧現出了兩個字:專業。

以前我接工作,甲方說啥就是啥,按甲方要求改了108稿之後又回到第1稿,我一個屁也不敢放,更別說加錢。

在人強我弱的世界裡,畏畏縮縮,不敢談錢,似乎成了一種常態。結果呢,我越改心越煩躁,心裡把鍵盤都敲爛了的一句話是:「你給我多少錢啊,老是這麼改來改去你好意思嗎?」表面上,卻還是笑嘻嘻地說一句「好的」。

真討厭這樣表裡不一的自己。

就這樣,作品也做不好,甲方也不滿意,錢沒賺多少,雙方不歡而散。

如果一開始,大家就說明這個錢管轄的「邊界」,用白紙黑字記錄下來:定稿之後不得改稿,改稿需要加價,每次改稿加價元。那個自以為是的甲方,估計也會有所顧忌,出了岔子下次就要加錢了!

而這才叫專業,才是走向財務自由的正確姿勢。只有專業的商談、專業的流程、專業的合作模式,才能催生專業的長期生意。

《請回答1988》裡有一句話:「所謂界限,就是到那裡為止的意思。」

老實說,我真想把這個定義做成彈幕,塞給甲方讓他們每天背誦一百遍。

之前有個新聞,廣東湛江某土豪,大手一揮兩個億建了258套別墅送給自己村的村民。結果卻把村子炸成了一鍋粥。為什麼?

這個土豪是一個北大的才子,年輕的時候離家求學,連買火車票的錢都拿不出,後來是村民們幫他湊足了北上的路費。

他終於發財了,心懷感恩,本來希望用錢讓大家安居樂業,結果到最後,卻因為挑戰了自私、貪婪、投機的人性,反而把一件好事變成了名利雙失的慘劇。

其實,這裡面並不是村民的問題,也不是土豪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沒有用明確的規則來劃分大家的利益。

什麼人可以分到房子?拆了人家的房子再建的又如何區別對待?一戶人家可以得到多少房子?如何定義「一戶人家」?這些都是規則,規則不定好就輕易用錢去挑戰人性,那等於就讓人性將它的醜陋全部裸露給你看。

任何一個人,骨子裡都是希望少付出,多得到。兩方都這麼想,錢這件事就成了虛設。

到底達到一個怎樣的標準,錢才能夠交付,這是規則裡面的核心。

我之前工作的公司有一個慣例:每次項目差不多賺錢了,公司員工差不多要拿到獎金了,老闆就要改獎金規則。而且最要命的是,每次修改規則都會讓員工所得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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