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結婚生子后,丈夫離奇失蹤,“婆婆”還是個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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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西普法)

南寧市的廖女士與丈夫

2020年6月登記結婚

原本是愛情最好的歸宿

但在2021年8月

丈夫突然離奇失蹤

揭開了這場婚姻的騙局

結婚生子后

丈夫突然失蹤

2019年11月,廖女士認識了同住一個小區的姜某,兩人很快墜入情網。廖女士懷孕后,兩人順理成章領了證。

在認識姜某前, 廖女士是做醫藥工作的,收入較高,有房有車。婚前婚后,姜某以各種名目向她要錢。廖女士出示了一份聊天記錄,姜某的“母親”曾承認,姜某拿了廖女士差不多70萬元。

婚姻是騙局

“婆婆”是演員

2021年8月22日,姜某突然不辭而別。廖女士表示, 丈夫失蹤后,她的朋友找上門稱:姜某從事的“教育培訓”是騙局,自己與多名家長是受害者,現已報警。

次日,廖女士簽下了一張保證書,表示了解丈夫姜某在2021年5月至8月間,以替24位家長子女辦理入學事宜為由,收取現金和轉賬共149.6萬元,現配合處理名下房產并承擔相應責任。

然而,讓廖女士萬萬沒想到的是,一直以“婆婆”自居的人,其實是個演員。并且,姜某在與自己戀愛期間,還跟同一個小區另一名女子戀愛生子了。

經多方聯系,記者找到了這名張姓女子。張女士表示,她和姜某相識在廖女士之前,育有一子。姜某曾向張女士借款108萬元,但只還了12萬元,對孩子也是不聞不問。

廖女士表示,如果家長們能寬限一些時日,她愿意承擔一部分債務,但自己還有一個嗷嗷待哺的8個月大的幼兒,這讓她對債務有心無力。在解決經濟糾紛之外,她還想離婚。

律師:應盡快提起訴訟

律師表示,如果像廖女士說的那樣,姜某是以“幫孩子入讀名校”為由,收取家長相應費用,姜某可能存在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但廖女士是否需要承擔這筆債務,則有待商榷。

律師解釋,保證書上這筆近150萬元的債務,遠遠超過家庭日常生活開銷,除非債權人有證據表明這筆錢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是廖女士自己事后追認,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律師建議,如果廖女士是基于和姜某的夫妻關系,而對夫妻共同債務產生什么誤解的話,應盡快提起訴訟,撤銷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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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治最前線、南國早報、法治日報

編輯:桂法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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