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棺遊行13人被提控5人認罪各罰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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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25日訊)無視行管令抬棺遊行送殯的13名印裔男女,今早在北海地庭被提控,其中5人俯首認罪,各被判罰款6000令吉。另8名否認控罪的被告,將會在8月3日再過堂。

根據控狀,上述被告於本月17日下午2時50分在北海西南路(Jalan Siram)一帶以遊行方式參與出殯活動,牴觸2021年傳染病預防及控制法令第9條文(禁止遊行)。

在庭上認罪的4男1女(第1、4、6、12及13被告),即慕尼錫瓦南(24歲)、蘇仁迪南克里斯南沙米(35歲)、蘇巴瑪廉(23歲)、耶斯瓦(22歲)以及羅根斯瓦里(23歲)。他們被判罰款6000令吉,若無能力繳付罰款,可以監禁2個月替代。

8名否認有罪的被告,包括2名未成年男子,年齡介於15歲及16歲。

法官諾哈雅蒂裁決6名否認有罪的被告,個別以3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2名未成年者以1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展8月3日過堂。

在2021年傳染病預防及控制法令第9條文下,一旦罪成,將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被判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13名被告當中的其中4人也在1966年社團法令第52(3)條文下被控,4名被告當中,其中1人更有疑似幫派圖案的紋身,其餘3名則在抬棺過程中舉著畫有幫派圖案的布條。

他們當庭否認有罪,案展8月3日過堂,法官卡萊雅思裁定他們需要繳付3000令吉的保釋金以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且要求每個月去鄰近警局報到。

此案主控官為沙菲奇及安華副檢察司。

13名被告分別是第1被告慕尼錫瓦南(24歲)、第2被告(16歲)、第3被告(15歲)、第4被告蘇仁迪南克里斯南沙米(35歲)、第5被告蘇仁迪南彼得威廉(21歲)、第6被告蘇巴瑪廉(23歲)、第7被告甲甘木都(24歲)、第8被告杜魯西瓦安(21歲)、第9被告阿摩斯(19歲)、第10被告威諾納瓦尼坦(21歲)、第11被告古甘尼斯瓦然(21歲)、第12被告耶斯瓦(22歲)、第13被告羅根斯娃莉(23歲)。

新聞背景

威北警方是於6月20日針對抖音(Tik Tok)上傳的「載歌載舞」送殯儀式錄影展開調查,並將13名年年齡介於15歲至35歲的嫌犯逮捕歸案。

嫌犯涉嫌於6月17日出席朋友的喪禮時,違反全面封鎖行管令在北海西南路的印裔墳場及火葬場抬棺遊行。

有關葬禮死者是一名23歲的印裔男子,於6月16日因肺結核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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