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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日訊)女商人購買兩份人壽保險後罹患子宮頸癌,向保險公司索賠反遭取消保單,而起訴該公司;不過,訴辯雙方針對其中一份保單的訴訟達成和解,答辯人需支付起訴人50萬令吉。
起訴人陳曉微(42歲)在2015年及2018年,分別向大東方保險公司購買人壽保險,並在2018年12月產子後確診子宮頸癌第4期,遂向該公司索賠,不料遭該公司以投保人患有焦慮癥為由,取消保單以及全額退還早前所交保費。
吳健南(中)在休庭後向媒體發表談話。右為陳曉微。
高庭於3月29日裁決,答辯人需在4月1日前,賠償陳氏50萬令吉,並將有關款項支付給陳氏代表律師,且隨即終止該份保單。
根據大東方保險早前透過律師團向法庭入稟的答辯書,大東方保險在做出理賠前已對陳氏的索賠進行全面評估,並發現陳氏並沒有達到該公司定下的索賠門檻。
大東方保險也在答辯書中透露,陳氏曾在2014年4月17日接受心理諮詢,隨後更於2017年2月13日被診斷患有焦慮癥,必須定期服用阿普唑侖,也就是情緒和睡眠藥物佳樂定(Xanax),惟陳氏一直都沒有如實告知患有焦慮癥一事。
大東方保險於2019年6月18日的信函拒絕起訴人的索賠要求,並退還了她的保費,因此答辯人拒絕承擔起訴人的保險是合法和正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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