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拆遷款都給小兒子,偏心眼父母遭大兒子拒給生活費:咱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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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阿德勒有句至理名言:「幸福的人用童年治癒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癒童年。」深以為然。父母從小對我和弟弟的區別對待,這些事情對我帶來的影響,是刻在骨子裡的。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輕易消退。大家都說, 家庭是溫暖的港灣,可如果你擁有偏心的父母,那麼這個家庭,就不再是你溫暖的港灣,而會給你帶來風雨。圖網絡。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所以父母偏心其中一個孩子,其實也能理解。但真的不能太厚此薄彼,不然不被偏愛的孩子,精神上受到的傷害和委屈,可能一輩子都無法釋懷。而一般偏心的父母,也不會隨著孩子年齡的增加,改變這種偏心,反而會變本加厲。這樣就更加導致不被偏愛的孩子,加重對原生家庭的怨恨。

其實我們都明白,我們對人對事,都會有自己的喜好。所以有些人會成為我們的朋友,而有些人,只會是過客。但父母和子女之間,不應該這樣子,即使父母也有喜好,也有更加討自己歡心的孩子,但都是自己的孩子,就應該一視同仁。 陌生人之間相處,合則來,不合則散,對彼此的影響都不大。但父母和孩子之間,有著親情,天然就比較容易影響彼此。而且從童年到成年,十幾年的時間,足以影響一個孩子的人生。所以,父母偏心不可取

我就遇上了偏心的父母,我和弟弟,從小就被父母區別對待。我很小的時候,就意識到爸媽對弟弟更加好,而我就像是一個撿來的孩子。但我爸媽和所有偏心以及重男輕女的爸媽一樣,死活不承認。他們堅持認為自己一視同仁,說手心手背都是肉,怎麼可能厚此薄彼。我給爸媽舉例子,我說:「家裡有三顆糖,我如果能分到一顆糖,那肯定是我做了什麼家務,或者做了什麼讓你們被別人夸的事情。而弟弟,什麼都不用做,就會有兩顆糖。有時候,甚至是全部。」

我爸爸一臉嘲諷,說:「你就知道吃,還和弟弟計較多少。」我只是舉個例子而已,而我爸爸,就飛快地把事情定性為我貪吃。而事實上,真的是幾顆糖的事情嗎?從小到大,我想要什麼東西,不管我怎麼哀求,都是得不到的。而我弟弟,只要一句話,爸媽都會滿足。我不管發生什麼事情,永遠都會換來一句話,辛苦生下來,給你一口飯吃就差不多了,別添亂。而對我弟弟,噓寒問暖,各種疼愛。

我不是瞎子,也不是沒有感覺,這些感受和傷害,怎麼可能是爸媽一句我們沒有偏心可以打發的。我其實一直都很感謝爸媽給了我生命,因為他們,我才能感受這個世界的美好。但我也真的希望爸媽能對我好一點,我不要求太多,哪怕只有弟弟的三分之一都可以。真的,但凡爸媽能稍微對我關心一點,也不會到最後,我決定遠離這個家,就當沒有這樣的父母。

我初中畢業就外出打工了,雖然我學習成績不錯,但家裡供兩個孩子上學還是比較困難的。所以毫無疑問,我被爸媽放棄了。他們寧願讓學習成績遠遠不如我的弟弟繼續念書,也不願意讓我繼續完成學業。因為他們覺得 花在我身上的錢,已經夠多了,到了該要回報的時候了

我打工賺來的錢,大部分是要給家裡的,不然就會換來各種謾罵,我媽媽甚至會跑來找我,曆數對我的付出,和我現在的窩囊。大家都知道,金窩銀窩不如家裡的狗窩,在外生活的人,總會遇上很多難處,更別提我當時年紀小,文化程度也不高。可不管我遇到什麼困難,被人欺負也好,生病了沒錢去醫院也罷,哪怕我求我爸媽,他們都不會管我,不會給我一毛錢。

只會說我沒用,還說我已經工作了,就應該賺錢給家裡,而不是「啃老」。可我清楚地記得,後來我弟弟出門在外,不管有沒有錢,弟弟都不用開口,我爸媽每月都會給他生活費。我一直都想不通,明明自己比弟弟優秀,可我爸媽就是眼裡沒有我。也不能說眼裡沒有我,確切地說, 關心和給錢的時候,眼裡沒有我。但需要我的時候,我就是兒子,這些都是我的義務

我每月轉給家裡的生活費,一分不少,都被我爸媽轉手給了弟弟。我質疑過,但我爸媽說:「錢給了我們,就是我們的,你還管我們用在哪裡嗎?」我無可奈何,畢竟父母生養了我,給父母生活費,確實是我的義務。可是後來,當我爸媽把事情做絕,逼走我談婚論嫁的女朋友之後,我徹底對我爸媽寒了心。

我25歲的時候,認識了王莉,她是一個聰慧善良的姑娘。知道我家裡的情況,也一直寬慰著我。不過當時她從我寥寥幾句的敘述中,並沒有完全了解我爸媽的為人,她以為我爸媽只是有點偏心而已。她壓根就沒想到,會是這麼離譜。戀愛一年之後,我們談婚論嫁了。但她爸媽一直不同意,最後拗不過女兒,就堅持要一套婚房作為條件。

未來老丈人說:「我也不要求你全款,貸款首付都可以,但是婚房必須要有。我們捧在手心裡養大的女兒,可不捨得她結了婚,比婚前的生活還要差。」老丈人的要求,一點都不高,但我確實做不到。正當我苦惱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然後和王莉順利結婚的時候,村裡的老房子拆遷了。爸媽分到了一套鎮子上的商品房,還有180萬的現金。

我知道這個消息後,鬆了一口氣,房子拆遷是按照面積和人數共同作為標準的。換句話說,房子和錢,有我的一部分。我知道爸媽偏心,所以我也沒準備分成四份,我只要30萬就行了,加上我手裡的一點積蓄,再問朋友借一點錢,婚房的首付和婚禮都沒有問題了。但我還是低估了我爸媽的偏心,等我告訴我爸媽我這邊結婚遇上的難處,和我的一個解決辦法之時。

我爸媽卻表示,錢也好,商品房也罷,都是我弟弟的。我爸爸說:「你從小就在外面,沒有照顧我們,就別惦記這些了。你弟弟留在我們身邊,自然都是他的。我們很公平。」我聽完這番話,無語了。我在外面打工,難道不是他們的緣故?弟弟難道不是一直都在外面遊手好閒,然後家裡爸媽給生活費?只不過他知道家裡拆遷,迅速跑了回去而已。怎麼就變成了弟弟一直在身邊照顧了。

這件事情要是放在以前,我失望之餘,估計也不會有下一步動作。但我真的很想買婚房,很想和王莉結婚,所以我請假跑回了老家。我爸媽見我回來,滿臉不高興,而我弟弟早就把錢買了城裡的房子,還買了小轎車。我和爸媽吵了一架,表示爸媽這麼偏心,反正現在他們也有房有錢,以後我不會再給生活費了。

我做夢都沒想到,我爸媽把這一切都歸結於王莉,覺得我要是不結婚,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所以他們憑著當初王莉曾經和他們說過的隻字片語,居然找到了王莉的娘家。一通鬧騰下來,不僅王莉爸媽死活不同意這門婚事,王莉也退縮了。因為她可以預見婚後的生活,攤上這樣的公婆,會是如何的雞飛狗跳。王莉接受了我的道歉,同時也提出了分手。我沒有挽留,不僅是因為知道挽留不住,也知道目前這種情況,自己確實不能害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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