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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當日,新娘因「300元一桌的婚宴」翻臉:沒錢別結婚,真丟人
婚姻自古講究門當戶對,因為只有門當戶對的家庭,經濟實力差不多,行事觀念也差不多,兩個人很少會因為外物產生矛盾,進而就能和和美美的過日子。
可是偏偏有人不信這個道理,總要找一些與自己的家庭狀況不匹配的人在一起,最後還需要對方來遷就自己才可以。
如果是性格不匹配,各退一步互相遷就也就罷了。
但若是經濟條件不匹配,任其一方再努力也無法拉平差距,到最後將愛情磨光後,兩人也只能漸行漸遠。
所以說,婚姻要懂得「合適」的道理,有時候兩個人想要長久走下去,不僅彼此之間要有愛情,「合適」也是很重要的。
一 明知男友家庭條件不好,卻要求高標準
26歲的李明遭遇了退婚,還是在結婚當天。
他感覺十分丟人,認為自己對不起父母,也對不起來參加他婚禮的親朋好友,只因他萬萬沒有想到,有一天退婚這樣戲劇化的事情,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真的沒想到,我以為我做得很好的,但是在她眼裡,可能真的不夠吧。」
李明與女友戀愛兩年了,在他們家鄉這邊,已經到了該結婚的年紀,但是女友卻不太想結婚,原因之一,就是她的父母不同意。
「他們家家庭條件好,她又是獨生女,父母不允許她遠嫁。」既如此,李明決定留在她的城市工作,暫時租房子住,等到以後事業穩定了,他們再著手買房子。
他心裡想得簡單,以為只要自己努力,就能配得上女友。
誰知,女友一家要的是「現在」,而不是虛無縹緲的未來。
婚禮一事,徹底讓李明看到了差距。
女方家裡依照風俗,6.6萬的彩禮以及一套全款房,李明家裡拿不出來,東拼西湊,最後湊了16萬,6萬當做彩禮,10萬當做買房的初始款項,要女方家留著。
「可以說,這16萬是我們家全部的積蓄,真的沒有更多了。」李明這樣說。
可惜女友不相信,還要求高檔婚禮,高檔酒店,高檔婚紗......李明真的承受不住這些高檔開銷,最後兩個人吵了一架後,女友才同意,婚禮按照普通的辦。
有多普通呢?在李明看來,就是最低標準。
而女友認為的普通,則是,一般標準。
可以說兩個人早就在結婚前,觀念形成了無法調和的分歧。
二 看不過去300元一桌的婚宴,她臨時悔婚
「悔婚的導火索,是因為婚宴,我們家在小縣城,找了最便宜的酒樓,300元一桌,地方是簡陋,但是勝在便宜,這也是我家能承受的最大範圍了。」李明這樣說。
婚禮前日,女友從外地趕過來,到男方家這邊舉辦婚禮。
實際上,她是不想去的。
她一直跟李明說:「你們家要是沒有錢辦婚禮,咱就不辦了,光領個證就行。」
李明也想過這樣,但是他的父母不同意,認為婚禮是一定要辦的,哪怕是湊合著辦,也比悄無聲息領證要強得多。
「老年人的觀念,改不了,也有點打腫臉充胖子,我也沒辦法。」
其實在辦不辦婚禮這件事上,李明跟女友想的一樣,既然辦不了高大上的婚宴,就乾脆省省錢,不要再興師動眾的了,免得到時候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
可是父母一意孤行,哪怕就是找最差的地方,也要好好熱鬧一場。
所以,這才有了後面的爭吵,當女友看到自己結婚的酒店是個「老破小」的三層樓,一桌子的婚宴標準是300元,桌子上的全是素菜,只有一個葷菜時,徹底繃不住了。
要知道,她的婚禮,是有許多朋友和閨蜜陪著參加的。
她感覺到丟人。
所以,當婚車將她拉到婚禮現場時,當她看到自己的朋友皺眉看著酒店時,當她看到婚宴的菜單和標準時,她決定了。
不嫁了。
也許她跟男友很相愛,但她與他的家庭格格不入,更與他父母的觀念格格不入,以後會幸福嗎?很難說。
所以她當場悔婚,給李明留下了一句話: 「300元一桌,八九個人吃?你們家真的太寒酸了,誰願意嫁誰嫁吧,反正我不嫁。」
三 兩者都有錯,但更多的錯在於選擇錯誤
就這樣,兩年的戀愛結束了。
結束在一場本就不圓滿的婚禮上。
女友打道回府,李明收拾殘局,他的父母臉色極差,簡直丟人丟到家了。
原本是喜事,如今變成的醜事,還成為街坊鄰里,親朋好友茶餘飯後的談資。
甚至有個親戚直接指出來:「老李啊,婚禮辦在這種地方,這樣的標準,你想啥呢,別說是人家姑娘不願意,咱們這做親戚的,都看不下去。」
顯然,真的有些寒酸了。
可是李明也很委屈,家裡沒錢了怎麼辦,因為他,父母已經掏空了積蓄,不得不出此下策辦婚禮,當然,不辦也是好的,誰讓父母這樣固執呢。
悔婚後的第三天,女友沒用李明催,就將16萬打了過來,也正式提出分手。
她說這三天,自己想了很多,從戀愛的時候開始想,直到現在才明白,他們倆是真的不合適。
李明看著多出來的餘額,也感覺女友是對的,他們抗爭過,也努力過,甚至也磨合過,可一個追一個趕,就是無法並肩而立,真的沒有辦法。
「總不能讓我丟下父母不管不問吧。」李明這樣說。
其實,這才是他們最好的結局,縱觀下來,兩個人都有錯,似乎也都沒錯,總歸是為自己的選擇錯誤而買單,怨不得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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