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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徽五年(654年)到永徽六年(655年),唐高宗決定廢除王皇后而立武則天為皇后,結果遭到了長孫無忌、褚遂良一派的堅決反對。傳統文人一般都將“ 廢王立武”描繪成“正邪之爭”。然而仔細研讀史料就會發現,長孫無忌、褚遂良反對武則天當皇后的理由是很虛偽的。
唐高宗與長孫無忌在“ 廢王立武”的過程中進行了多次博弈,其中最關鍵的是唐高宗與褚遂良的兩次當面吵架。在這兩次當面吵架中,褚遂良說出了長孫無忌一黨反對“廢王立武”的兩個公開理由:第一是王皇后并沒有過錯;第二是武則天有不能當皇后的重大倫理缺陷。
高宗對褚遂良提出的第一個理由只能默然應對,長孫無忌一黨取得了第一次當面吵架的勝利。可是在第二次當面吵架的時候,褚遂良提出:因為武則天曾是唐太宗的才人、唐高宗的庶母,所以唐高宗立武則天為皇后是亂倫。但這個理由暴露了長孫無忌一黨的本來面目。
唐朝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三省制”,任何朝廷文書都要經過中書省起草、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的法定程序。除了皇后之外,唐朝后宮的嬪妃都是有正式品級的,比如四妃是正一品,九嬪是正二品,皇帝冊立嬪妃也必須經過三省的法定程序才能生效,皇帝個人說了不算。
“廢王立武”之時的武則天已經是皇帝九嬪之首的昭儀(正二品)了,而只有完成“三省”的法定程序才能當上昭儀。而“三省”的整個程序在當時都被長孫無忌一黨控制,長孫無忌本人檢校中書令,褚遂良是尚書省 右仆射,中書令來濟、門下侍中韓瑗都是堅定反對“廢王立武”的。
也就是說,武則天當昭儀是得到長孫無忌一黨同意的,否則無法完成“三省”程序。既然長孫無忌一黨已經同意武則天做唐高宗昭儀的“亂倫”了,那么又有什么資格用“亂倫”反對武則天當皇后呢?可見長孫無忌一黨反對“廢王立武”并不是反對“亂倫”,而是純粹的權力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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