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丨悲劇!老伯與鄰居吵架后“氣死”,老伯家人向鄰居索賠62萬!

Advertisements

生氣的后果有多可怕?浙江一老伯與鄰居吵架時過于激動,引起身體不適,最終不幸身亡!大家牢記:別人生氣我不氣,氣出病來無人替!為了小事發脾氣,回頭想想又何必!

正文

浙江省蘭溪市人民法院6日晚發布一則案件通報, 蘭溪的小李和鄰居因為停車問題吵架,對方父親張大伯參與其中,竟然情緒激動,躺倒在地,經搶救無效死亡。張大哥一家起訴小李,要求賠償各項費用62余萬,法院審理后駁回了張大哥一家的訴訟請求。

據了解,張家和李家是同村隔壁鄰居。2000年,兩家父輩關于門前用地簽訂了協議書, 約定李家將房前東側南面雜地無償讓給張家建房,張家建房后保持道路通暢,不得搞任何建筑和堆放雜物。

2021年1月的一天早晨, 小李發現隔壁張大哥將車停放在兩家之間的過道,影響自家車輛通行,便在張大哥車上貼了紙條要求其正確停車。張大哥認為其停車并無不當,當日傍晚便找小李理論,后發生爭吵。

爭吵過程中,張大哥的父親張大伯也加入進來,爭吵時情緒比較激動。雙方被家人拉開后, 張大伯感到身體不適,先是慢慢坐到地上,然后躺倒在地,后被立即送往醫院搶救,但經搶救無效死亡。

2021年6月,張大哥一家將小李起訴至蘭溪法院,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喪葬費、搶救醫療費等共62余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確定被告小李在本案中的行為是否有過錯是本案爭議的焦點。

本案中,爭吵因過道停車影響通行引起,屬于相鄰糾紛。根據普通人的認知,被告貼紙條屬于善意提醒。 被告與原告發生爭吵時,原告父親主動加入爭吵,并用頭頂撞被告,被告并無對其辱罵、拉扯、推搡等不當行為。

被告小李沒有侵害張大伯生命權的故意或過失。張大伯生前正常上班,連其子也不知其身患重度冠心病,被告小李不可能預見其身患疾病。

張大伯自身患有重度冠心病,在爭吵過程中未能控制自身的情緒,心臟病發作不幸死亡, 其死亡與爭吵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法院判決: 小李不應對張大伯死亡承擔民事責任,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大家都在玩的社團☞心情谁人懂☜加入社團和大家一起交流

Advertis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