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家母陪嫁20萬,兒媳一年花光,婆婆讓兒媳離婚:養不起,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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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如今結婚,不僅僅是男方一個人的事情,許多父母都覺得在婚事上,男女雙方都應該有所付出,這樣才顯公平,才不會有矛盾,比如說男方給彩禮,買婚房,那女方就應該適當的給點陪嫁。

說到嫁妝,對那些條件好的女方家來說,父母多給點嫁妝也無可厚非,當然父母給嫁妝無非是為了讓女兒嫁到婆家后日子過得舒坦點。女方父母的出發點是好的,可有些婆婆固執的認為女方家帶來的嫁妝歸婆家所有,至于怎么使用,婆家說了算;而有的兒媳卻認為嫁妝是娘家給的,當然自己說了算,為此有許多婆媳在嫁妝上有了矛盾,今天我們來說說嫁妝這事。

彩霞和小亮結婚一年了,最近婆婆逼小兩口離婚,這說來說去還是錢惹的禍。到底是哪方面錢呢?這跟彩霞帶過來的嫁妝有關。

彩霞和小亮是高中同學,高三那年兩人前后桌,經常在一起討論學習,后來小亮對彩霞有了愛慕之心,不過當時高在即,父母管得嚴,所以小亮把對彩霞的愛埋藏到了心底,直到高考后,小亮才正式跟彩霞表白,彩霞也接受了小亮的示愛。

為了能在一起,兩人都報了同一所大學大學,慶幸的是兩人如愿都考上了,大學談了四年,工作兩年后兩人就商量著結婚。

彩霞家里非常優越,父母各自開了家公司,雖說規模不大,但家庭年收入也在50多萬,再加上彩霞父母比較寵愛彩霞,彩霞從小就過著富裕的生活,念大學那會每個月的生活費就高達3000,優越的家庭條件,讓彩霞養成了高消費的生活作風,即便參加工作了,一個月5000的工資依舊不夠彩霞每個月開銷。

按理說一個人工作了就當自食其力,不應該啃老,彩霞父母對于女兒的過度消費從來不管,殊不知彩霞這種消費理念卻毀了原本幸福的婚姻。

小亮結婚那會,彩霞父母沒要一份彩禮,還陪嫁了20萬。許多人說一個人在婚前可以不顧后果地去消費,可一旦結婚了,就應該勤儉持家。可婚后的彩霞一點改變也沒有,和往常一樣購物,健身,旅游,一樣也不落下。

雖然小亮對彩霞超前消費的毛病很有意見,但總的來說兩人感情還算不錯,不知不覺間一年過去了。

前一陣子小亮母親得了重病去住院了,當時急需10多萬手術費, 那時小亮手頭緊,拿不出10萬塊錢,于是他想到了彩霞,想讓彩霞把當初她爸媽陪嫁的20萬拿出來救急,可彩霞卻拒絕了,于是兩人就吵了起來。彩霞實在是冤枉,她不是不想拿出這筆錢,只是這20萬已經被她全花完了。當彩霞坦白之后,小亮感到很憤怒,后來他只能去外面借錢,這才讓婆婆順利做完了手術。

婆婆出院后聽說了彩霞把20萬陪嫁在一年來揮霍一空,她覺得彩霞太會花錢了,縱然彩霞爸媽有錢,可彩霞不能一輩子都指望她爸媽呀為了兒子的長久幸福,婆婆逼彩霞離婚,彩霞不解,她想著平時對婆婆不錯,婆婆為何要拆散她和小亮呢?

婆婆說:我們家養不起,我兒子更養不起你,退貨。彩霞承認自己每個月開銷很大,可她用的是自己的工資和娘家的錢,沒用小亮的一分錢,這也有錯?

彩霞花錢大手大腳,小亮可以容忍,為何婆婆卻來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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