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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年輕人中興起
“一日戀人”體驗服務
只要花錢
就能雇“一日男友/女友”
陪吃、陪玩、陪聊
在一些短視頻平臺上
這種視頻被大量推薦
一日戀人,明碼標價
“一日戀人”是一種新型的陪伴體驗,從線上聊天、逛街照相,到牽手吃飯甚至“過夜”,統統明碼標價。
花幾十元就能聽到租賃戀人電話中的溫柔呼喚,花上百元就能擁有一天專屬于你的親密愛人。吃飯、牽手、擁抱,所有戀愛模式都可以明碼標價:暖男型、霸總型、奶狗型,各類男友供你挑選,并且可以提供包天、包周、包月等服務。有些“一日戀人”還跟時下最為流行的“盲盒”聯系起來,很能勾起一些單身女性的獵奇心。
“一日戀人”服務并不容易被直接搜索到。在線上,許多“一日戀人”服務的條目經過了偽裝。有的店鋪經營連麥哄睡、文字聊天、虛擬戀人、情感分析、叫醒閑聊等服務,月銷量超過三千;在線下,一些名為“執事桌游體驗”的實體店鋪里,為客戶提供桌游或電玩助教服務的“男執事”,實際上就扮演“一日戀人”的角色。
灰色地帶,法律風險大
“一日戀人”這樣的情感體驗,精準擊中當代青年的社交需求。然而,這種虛擬戀愛關系體驗服務,卻存在著諸多法律問題。
問題一:“戀人”身份難保障
媒體暗訪發現,雖然一些“一日戀人”店鋪規定,不允許應征者使用網絡圖片來冒充自己的真實照片,但往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這導致了租賃雙方信息不對稱,購買服務的顧客極容易遭遇素質不佳、身份來歷不明甚至品行不佳的“照騙”,侵犯消費者權益。
問題二:雙方的合同效力存疑慮
“一日戀人”體驗前,租賃雙方建立類似勞務合同的協議,租借人支付報酬,男友或女友提供聊天、陪伴等服務。但是,租賃合同法律效力等問題存在極大的法律風險。
我國法律規定,人不能成為租賃對象。如果雙方協議約定一方附條件和附期限地擔任特殊角色,則構成消費服務合同關系或雇傭合同關系,但內容不能包含違背公序良俗的事項和性交易,否則輕則合同失效,重則就構成賣淫嫖娼,將受到治安管理處罰。
問題三:私密關系服務尺度難把控
“一日戀人”服務中有“聊曖昧內容”,甚至“過夜”現象,這極容易成為色情交易等違法犯罪新的滋生地。一旦這種戀愛服務被犯罪分子利用,色情交易就會披著日租戀人的外衣,招搖過市,逃脫法律監管和制裁。另外,在私密的戀愛行為模擬過程中,缺乏監督管理第三方,極容易發生性犯罪和經濟詐騙,女性及未成年人權益難以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但是,前述事實的認定有兩個“關鍵點”,一是發生金錢交易,二是發生不正當性關系。“一日戀人”雖有明顯的金錢交易情況,但只要沒有證據證明其發生關系,就無法納入管理。“一日戀人”游走在法律邊緣,存在巨大的灰色空間和監管盲區,很容易滋生違法犯罪行為。
監管必須加強
為避免“一日戀人”變成曖昧陷阱,租賃體驗成為色情交易的溫床,影響社會治安和公序良俗,對此類服務的法律監管必須加強。
一方面,平臺和服務商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不能打著租友的旗號“夾帶私貨”,觸碰法律和道德紅線。平臺方應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對于打色情擦邊球、涉黃交易、涉未成年人犯罪、詐騙、隱私侵犯等違法犯罪堅決打擊。服務商和平臺也需要嚴格把關服務內容、資質,避免為違法犯罪提供溫床。
另一方面,虛擬戀愛關系體驗需求的出現,也提醒我們重視、加強對青年婚戀觀的正確引導。青年群體應嘗試走出社交壁壘,建立健康真實的親密關系。
事前防范勝過事后救濟
廣大年輕人要擦亮眼睛
不要沉迷于虛假的關系
以免因一時獵奇而得不償失
來源:央視網、檢察日報正義網、人民網評、蘇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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