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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逼我輟學時你只會順從,現在休想讓我給你養老,請滾出去」
01
如果家人或是最好的朋友,做了對不起自己的事情,你會怎麼辦?
基本上有兩種態度:
一是選擇忘記、選擇原諒。持這種心態的人覺得,糾纏會讓自己的傷痛更大,用寬恕的心對待人和事,自己會變得平和許多。他們爆發的燃點不高,很少會責怪對方,只是有時會感到失望。
第二種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持這種觀點的人態度比較鮮明,他們認為不管對方是誰,做出這樣的事,本質是對自己最大限度的壓榨。
如果選擇不做聲或者原諒,就會傳遞給對方一個沒有底線的信號。對方就會蹬鼻子上臉,變本加厲地繼續盤剝。所以不能因為對方的身份不同就特殊對待。
我想說的是,無論是誰做了對不起自己的事, 首先不要糾結,否則只會讓自己更痛苦。 其次,切不可進行報復,因為報復了也不會感到快樂。如果對方給的傷害,已觸碰到自己的底線,可以選擇果斷離開。 第三,努力讓自己過好的同時,不要將善良給了欺負自己的人,那樣會讓自己更加失望、後悔。
02
張婷(化名)生在農村,從小就非常懂事、獨立。這源自於全家人對她的態度,因為弟弟的出生,爸爸媽媽以及爺爺奶奶都把精力放在了弟弟這棵獨苗身上,對張婷這個孫女視為可有可無。
小時的張婷會哭鬧、會爭,但大人不變的態度讓她漸漸習慣。她知道在家長眼中,自己和弟弟是有區別的,所以很少再對他們提出要求。
她逐漸學會了不依賴大人,因為她受夠了失望。
張婷把所有的精力放在了學習上,不再與弟弟爭零食、搶玩具,每學期期末都能拿回一張三好生的獎狀。這些對她來說就是心靈上的慰藉,可以彌補缺失的家庭溫暖。
日子一天天地過著,為了讓家裡條件更好一些,張婷父母外出打工。不幸的是,只過了半年,張婷的父親因工傷摔斷了腿,無法繼續勞作,夫妻倆只好回到老家。
沒有了經濟支柱,全家人的生活變得異常拮據。為了給家中減輕負擔,奶奶主動提出要張婷輟學的決定。
「憑什麼!」學習是讓張婷感到唯一快樂的事,也是她的精神寄託。「你個姑娘家,學多了有什麼用,再說家裡供不起你和你弟倆人上學。」奶奶說道。
「為什麼不讓他輟學!」張婷喊得撕心裂肺。可家中無人回應。
就這樣硬生生、毫不講理的,張婷沒有再踏入學校的大門。
如果被家人極端不公平地對待了,一定很痛很痛,因為「家人」二字被我們賦予了更多的信任和情感。如果換作被外人欺負,可以毫不猶豫地反擊回去,但正因他們是家人,這種巨大的內傷只能自己吞下。選擇原諒嗎?不可能。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同樣的傷害如果是家人給的,傷害力會放大幾百倍!
張婷輟學那年僅僅16歲,成年之後她選擇到城裡打工。熱愛學習的她沒有放下書本,沒事的時候就學學英語。後來聽說可以高自考,她又重燃希望,每天不管多累都堅持學習,直到拿下英語本科證書。
張婷的弟弟不是學習的料,白白浪費了家中上學的名額。他初中畢業後就四處打工混日子,掙得也不多。本來指望他能有出息,如今卻連自己都養活不起。
幾年的變遷,爺爺奶奶紛紛去世,弟弟的不爭氣讓父母失望至極。再看看他們很少管過的張婷,如今已經成為一名白領,自己在城裡談了對象,結了婚。
沒有什麼經濟來源的父母無路可走,想投靠女兒。他們來到城市找到張婷,面對父母說的讓她替弟弟養老的想法,張婷說:「奶奶逼我輟學時,你們只會順從,現在休想讓我給你們養老,請滾出去。」
不論是誰曾做過對不起自己的事,就不能輕易選擇原諒。如果受傷了還微笑,承受不起還硬抗,對方只會覺得還不夠,要繼續欺壓。我們的善良要給對的人,不虧待他們的每一份熱情;我們的決絕要給傷害過自己的人,不討好任何的無情與冷漠。
張婷的話雖狠,卻是個有責任感的人,她做不出狠事。她還是給父母租了一間房子,平時送些吃的用的,以儘自己贍養的義務和責任。
03
那些風清雲談般說著原諒別人的人,一定是不曾體會過痛心的苦楚。以張婷為例,學習是她小時唯一的寄託,唯一的希望,當全家人把她的希望毀了,她是一種怎樣絕望的心情。
她承受的痛,大人不理會。相信她對自己說過無數次「算了」,這兩個字中包含了太多對家人的期望和失望。當失望攢夠了就會選擇離開,因為真正的苦是說不出來的,離開才能撫平心中的傷。
對張婷來說,她的家人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家人。家人應該是給予我們支撐、理解和愛的人,我們可以從他們身上源源不斷地吸取正能量,並反饋於他們。當你從最親近的人身上感受不到這種愛時,就應該懂了,他們不值得自己單方傾注情感,還是為自己的新生活早做打算吧。
面對親人給我們帶來的傷害時,我們更要構建起完整獨立的人格,沒人能幫自己的時候,就自己幫自己。 切忌不要因為有血緣關係,就無限的忍讓和包容。
我們會對親人盡到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不代表可以任由他們壓榨,讓他們成為自己生活的羈絆。愛憎分明、善待自己才是優選。
文/無筆
親人也會做對不起自己的事,你會因他們的身份不同而特殊對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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