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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媽4年生3胎,冒著生命危險再懷第四胎,半年後老公竟然做出這種事情!
小周自從結婚之後,幾乎一直都在生孩子,短短4年已經生了3個,最小的現在8個月,無一例外,都是女兒。現在肚子里又懷了一個,大概5個月的樣子。對於她生孩子的速度,大家都挺吃驚的,也一直勸她不要這麼拼,要考慮一下自己的身體。
每次小周只是苦笑著說婆婆和丈夫都想要兒子,她又不想離開自己的丈夫,只好多生幾個,直到生兒子。「你這樣身體會折騰壞的」不少人都這麼跟小周說過,但是小周並不聽,每次都只是笑笑而已。去產檢時,醫生也說生育過於頻繁,子宮壁已經非常薄了,這胎不能要,否則孩子大人都會有危險。但是小趙還是不聽。
因為這胎懷的是男孩,她們之前找私人醫院檢測過了。好不容易懷了個兒子,一家人都不想放棄,更可況丈夫和婆婆一直說醫生是嚇唬人的,就像多賺些錢,讓小趙好好養胎,別幹活就行了。
婆婆和丈夫的話就像給小趙定心丸一樣,加上對兒子的渴望,小趙的那點不安就煙消雲散了。不幸的是到孩子8個月的時候,最害怕的事還是發生了。小趙因子宮破裂大出血,儘管醫生奮力搶救,但最終小趙還是走了,孩子也沒留下。
小趙出事之後,婆婆一直感嘆小趙是沒有福氣的人,更多的卻是可惜那來不及出生的孩子。而小趙的老公更是在半年之後就再娶了,誰也不再記得小趙,除了三個孩子天天找媽媽。
適當的生產間隔是多久?
根據美國最佳生育間隔行動聯盟OBSI(Optimal BirthSpacingInitiative)多年前所做的研究顯示,最佳生育間隔是2年。然而決定最佳生育間隔需要考量的因素不只是孕婦及胎兒的身體健康而已,還涉及到整個國家社會人口政策的走向,頗為複雜。
每一個國家有各自的人口問題,因此最佳生育間隔的擬定也就需要因地制宜了。像臺灣過去二、三十年前的家庭計畫口號是「三三二一」,指的是結婚三年生第一胎,再三年生第二胎,兩個孩子恰恰好,一個不嫌少。
然而面對當今少子化風潮使臺灣人口負成長提早到來,已逐漸影響臺灣經濟成長及國力之維持,政府家計單位的家庭計畫口號已不再強調「三三二一」,而是喊出「三個不嫌多」的口號來鼓勵生育。雖然如此,目前政府對於最佳生育間隔並無清楚之強調。
以產科觀點單純從生理層面考量,兩胎間隔(前一胎生產到下一胎懷孕之間)以18~24個月為宜,不過,這並不是絕對的標準答案,還要考慮母親年齡、產後身心復原狀況、哺育母乳情形,以及家庭經濟狀況來做修正。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懷孕間隔過度密集,例如產後一年內又再度懷孕,骨盆肌肉及子宮頸的強度都未完全恢復,容易增加早產、低體重兒、骨盆鬆弛及骨質疏鬆等後遺癥的風險。
兩胎間隔太近會有什麼問題?
懷孕及生產時的母體處於戰鬥狀態,懷孕時體重增加幅度超過20%,荷爾蒙分泌也有顯變化,尤其骨盆腔的結構會被懷胎的子宮撐大,所以生產後一年內,骨盆肌肉都會相當鬆弛。
如果懷孕間隔太過密集,婦女容易出現以下問題:
*骨盆容易發生永久性鬆弛
日後恐引發尿失禁、子宮下垂等疾病,體態也容易走樣。
*骨質疏鬆
懷孕時胎兒會吸收母體營養來成長,母體損失的營養也需要一段時間才能補回來,特別是鈣質的流失。俗語說:「生一個小孩,掉一顆牙」,就是指鈣離子的流失在懷孕期特別嚴重。如果懷孕間隔太過密集,身體的鈣質來不及補回來,容易引起日後母親骨質疏鬆的風險。
*對胎兒也不好
國外研究指出,前一胎生產到下一胎懷孕之間若相隔不到半年,相較於一般胎兒,則下一胎發生早產、低體重兒(少於2500公克)的機率增加四成;若間隔在一年內,則寶寶早產、低體重的風險也會增加一成左右。
兩胎間隔的長短應視年紀而定
理論上來說,懷孕是一件耗費體力和能量的事,年紀輕比較能夠勝任懷孕,產後復原也比較快。但是太年輕懷孕,因母親的身心狀況不夠成熟,在懷孕過程、產後育嬰及自我照顧上都會有許多問題存在。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生育間隔太密集反而更不好。根據國外一家生育研究機構CATALYST針對非洲、拉丁美洲、亞洲等15個開發中國家最新研究指出:30歲以下婦女最佳生育間隔為3~5年。這樣的生育間隔可以使胎兒死亡率、早產、低體重兒、新生兒死亡率、母親週產期死亡率及併發癥的風險降到最低。
至於30歲以上婦女,生育能力已有逐漸退化傾向,如果採用3~5年的生育間隔來做家庭計畫,則卵巢排卵功能隨著年齡而老化,恐怕會有不孕的問題產生。因此筆者認為,30歲以上婦女的生育間隔應該要縮短,如果將產後身體復原情形加以考慮,生育間隔訂在1年半~2年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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