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號修改就不用還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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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絡的普及,我們從短信、QQ聊天逐漸演變成微信聯系,網絡世界的拓寬和延展確實給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帶來很大便利,同時也出現很多煩心事。

我們的大部分行為都可以通過微信來是實現,包括向他人借錢!好久不見的他問一句:在么?你回復:在的!他說:能借點錢不?如果你不想理會啦,不見面的微信溝通可以減少很多尷尬!但如果你一時善良真的給對方轉了借款,對方就消失不見了也挺讓人糟心的哦!你沒有借條憑證,簡單的聊天記錄該怎么幫助你打官司呢?或者微信上借錢給別人,但是轉賬記錄找不到啦,又該怎樣辦呢?隨 頂律網來詳細了解。

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不要慌張,現在帶著大家來看看怎么解決這些問題!要相信公正一定是和公理并肩而站,可不是微信上玩個消失,就能萬事大吉的!

他改了微信號,怎么能證明借款人就是他?

微信號能夠作為呈堂證供的前提就是能夠證明該微信號是對方使用的。過去我們的微信號不能更改,我們可以有效鎖定對方的身份信息。但是前一段時間騰訊公布消息說微信號現在可以更改啦,那么如果債務人修改了自己的微信號,并且對自己借款事實矢口否認,這個時候我們提起訴訟的時候就不能直接有效的對接對方信息,該怎么辦呢?

為了避免訴訟風險,小編首先要建議您的就是借錢最能看人心,能不借就不借了,能拒絕就別答應啦。錢放在自己的手里面,如果有一天自己缺錢啦,也無需開口向別人借錢!當然如果你真的是個善良又有錢的人,那也要做好自我防范以期望有一天最大程度降低自己的損失。畢竟法律更喜歡保護的就是那些有底線和有原則又有點“小心機”的善良人!

首先,在民間借貸中,我們盡量通過簽字、蓋章、捺手印等方式達成書面協議,也就是俗稱的“借條”。如果你們只有聊天記錄,也一定要趁機向對方索要身份證、營業執照、手機號、住址等可以證明對方真實身份的信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身份證信息,總是會遇到很多人來問如果沒有對方的身份證信息又不想找律師該怎么辦?只能“涼拌”啦!如果沒有身份證信息,你只是告訴法院對方叫做張三,人海茫茫的法院總是能撈出來不止一個張三。所以,不管是民間借貸,還是賣貨出貨等等,一定要切記留下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最起碼打官司的時候法院也知道到底誰是你的被告!言歸正傳回到我們的微信上,目前手機號基本上都是采用實名制,對于已經綁定手機號的微信號,可以通過驗證手機號碼來確認該微信的使用者。在微信添加好友的搜索框中輸入手機號碼,即使微信號更改過,也會出現該微信用戶。

如果微信號確以修改,而且對方不承認,并且沒有綁定手機號,也不用慌張。提起訴訟立案之后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令,由律師持函前往騰訊公司調查微信用戶的實名認證信息。

目前,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已經明確規定微信聊天記錄等電子數據可以作為證據呈堂使用。但是我們也要多加注意,只有讓微信記錄成為有效的訴訟證據,才可以真正的幫助您實現訴訟目的。

首先,一定要妥善保存原始載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以電子數據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原件。電子數據的制作者制作的與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來源于電子數據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顯示、識別的輸出介質,視為電子數據的原件。所以,我們對于重要的聊天記錄要養成備份的習慣,這樣一旦提起訴訟也可以滿足提供原件的要求。同時還需要注意的就是我們在提供聊天記錄的時候必須要保持完整性,不能只截取有利于自己的內容,否則就容易讓法官認為證據的完整性不夠而造成失真的不良印象。

開庭的時候我們先要提供雙方個人信息界面。其中包括微信頭像、昵稱、微信號、地區等信息,可以幫助法官判斷當事人的真實性。對于提交的轉賬明細中有關案涉的往來賬目可以用彩色筆作出標注,方便法官審查。

改了微信號,也不代表他就不用還錢啦!恰恰相反他欠的債更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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