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男過馬路被車子A到,要求「賠1999萬」還列超扯明細!法官傻眼:「以為中樂透嗎」只給他1萬6!

Advertisements

    出門在外真的要注意安全,
    有時候即使自己守規矩,
    但畢竟行人、行車這麼多,
    哪天真的出事情也不知道,
    臺北市就有一名黃姓男子,

    經過臺北市復興南路的時候,
    被一名吳姓女子的小客車貓到,
    造成黃男多處擦傷,
    因為嚥不下這口氣,決定提起訴訟,
    沒想到他竟然獅子大開口,
    要求對方應該賠償1999萬元,
    讓所有人都看傻了。

    黃男當時因為沒有走在斑馬線上,
    結果讓後方吳女的車子閃避不及,
    直接發生擦撞,
    還好除了擦傷以外沒有大礙,
    不過後續官司中,
    黃男認為自己需要精神撫慰金400萬元,
    加上醫療費用居然高達1300萬元,
    讓很多網友聽了都倒抽一口氣,
    男子也解釋,其實自己不是獅子大開口,而是真的有原因的。

    黃男透露,因為這次的事件讓他沒辦法工作,
    加上家中的女性長輩,都是高齡才離開,
    因此自認有「高齡基因」,
    以目前的歲數來算的話,後面還有62年可以活,
    因此每年所需要的醫療費用是13萬9045元,乘上62年,
    如果考慮到通貨膨脹的話,加總起來共1293萬元,認為相當合理。

    更扯的是,黃男認為自己有健身房的會員,一個月要花999元,
    但因為往後可能都沒辦法運動,所以999元的月費,
    乘以62年的話,算出還要賠償6萬餘元,
    另外因為受傷不能洗碗,

    所以購置洗碗機、洗碗機的62年電費、汰舊換新費用等等,
    共計37萬餘元,都要吳女賠償。

    吳女聽了傻眼直呼,雖然自己的確有疏失,沒有禮讓行人,
    但是黃男沒有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也必須負部分的肇事責任,
    加上當下就已經付清黃男的就醫費用,後續提出的賠償根本明顯不合理,
    而法院審理後也認為,
    這些賠償理由都跟擦撞沒有因果關係,
    更說重話「損害賠償不是中樂透」,
    最後認定吳女僅須賠償1萬6000元,
    不過訴訟費用要由黃男全額支付。

    太誇張了啦,被擦撞到就想著發財夢,
    很多人卻是希望不要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太超過。

      大家都在玩的社團☞熱門大爆料☜加入社團和大家一起交流

      Advertis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