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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張是一名上門女婿,結婚已經有十年時間了,自認為給妻子一家做了不少的貢獻,但妻子卻偏偏不領情,不僅鬧起了分居甚至還提出要離婚,這讓小張難以接受。
小張告訴我們,妻子家中是開工廠的,生意還算不錯,結婚十年來自己每天從早干到晚,爭取給岳父母留點好印象,但妻子卻一直高高在上,三個月前自己受傷后妻子就提出要離婚,至今都不知道是何緣由,而岳父母也只聽妻子的話,現在自己是有家都回不了。
妻子小潘表示,丈夫受傷恢復后就一直不肯工作,受傷期間還染上了賭博打牌跟一些不良嗜好,現在可倒好,三天上班四天賭錢看電影,工廠里的事也都不肯做,為此才提出離婚,因為上門女婿本就是家里的一頭牛,不賺錢還賭錢誰受得了。
丈夫小張對于妻子提出離婚很是不滿,勤勤懇懇十年時間就因為沒上班三個月就要被踢出家門?小張表示,離婚可以但妻子要做出一些補償,按每個月三千元的工資補助,十年算下來就算它三十萬。不給錢這婚就沒法離。
最終雙方經過協商,女方一次性補償給男方22萬元,男方享有孩子的探視權但不用承擔贍養費,雙方和平離婚。對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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